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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有规则 2006-08-17 00:07 收藏:0 回复:5 点击:5251
李超点着一支中华,抽了两口,又狠狠地灭烟在缸。
站起来,走到窗前。
刚刚爬到山头的太阳,象大脸一样圆,映在远处稀疏的的树稍上,红粉粉。
叮铃铃铃……
电话的叫声吓到了李超,心嘣嘣两下急跳。
他妈的,见了鬼撒?一看那号,李超有寒意在心头生。
不行,得稳住他们。李超下了决心,拿起了听筒。
李局,昨晚睡得怎么样啊?见你上班,道声早安撒,没别的意思,那天说的三万块钱事,不着急嘛。
喂,你谁啊?有话明说,别掖着藏着,没意思!
哈哈哈,李局精神气还挺足撒。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里的鬼,别放出来乱跑就好撒。说实在的,我是你的朋友,你最好的朋友,关心你的人,爱着你的人,是我是我,还是我!哈哈哈……
你……李超还要说话,但那边传来呜呜的盲音。
妈拉个巴子,别让我逮着,到时候整死你!!!昨晚,这电话折腾一家人大半宿,直到关了手机,掐了线。李超骂完,有些想哭。
又点着一支烟,稳稳情绪,拨了内线。
抽完烟使时,敲门声起,近来的是办公室主任。
小李子,把手上的活放下,去电信局一趟,把我的手机号码和住宅电话号码换了,要快,上午最好就办完,别耽误事儿。
怎么啦?小李一脸疑惑。
别问了。对了,和市公安局联系一下,让韩局长定个地儿,我和他谈点事。
好的,我这就去办。
凌波苑里,形容瘦。
听完李超的叙说,老韩的脸上没了刚才玩笑的开心,拉下了脸。
太恶劣了,敢在李局头上动土!放心,我会全力以赴查这事,你也正常工作和生活,最好别让人知道你找我这事,越少越好。你一会儿坐我的车,上我那儿去一趟,得走个程序,取个笔录,我们才能查这事。不过,这事得和老大打个招呼,恐怕你也得和省局言语一声,你可是省里直管的人撒。
能不能先不和上面招呼?
省里我管不了,市里老大那儿不能不说。
那好吧。
夕阳来得一点儿也不早,照着桥上两人的后背,暖洋洋的。
这时候很少人来,一座废弃的桥,部分路面上长出了野草。野草边上,是一块大石头。
时间没过吧,哥们儿?
没有,李超会来的,他每天接送女儿上学撒,而且从这儿过,必经的地儿。
那好。
一辆黑色的进口吉普车从桥下经过,因为坡路,车走得并不快。
咚!一声巨响。
司机急忙刹车,看见石头笨拙地蹦了两下,掉在地上。抬头看,桥上什么也没有。
李超几乎瘫在车上,手吃力地伸出,拉住女儿的手,女儿这才停了惊叫,扑在父亲的身上。
李超眼睛通红,他无力地听取了老韩的建议,虽然他觉得没什么仇人会要他的性命,但老韩还是不容质疑,把妻女送到宾馆去住。
老韩说,这不是他的意思,是上面的安排,并派员接送妻女的上班和上学。
可李超得回家住,这样有利于破案,老韩说,这也是上面的意思。老韩还说,那个电话,查了,用假身份证办的。
到楼下,司机陪李超上去,走到门口,就看见一塑料包装物,似乎在动。司机想看个究竟,李超厉声阻止了他。
警察来的时候,一番测试,不是爆炸物,拿到局里打开,原来是条蛇,夜的灯光里,那双眼睛分外亮。
老韩决定,装一摄像头,要隐蔽性强的。并且,从今晚起,派员蹲候。
撂下老韩的电话,李超掉了两滴泪。
案子破了。
嫌疑人是王小凡和程明。
两人再次来到李超家门口放置狗屎时,被捉。
赵东群那天晚上心事很重,酒喝得一沓糊涂,把王小凡和程明弄得直想哭。
老子不干了!赵东明几乎是喊了起来,王小凡急忙捂了他的嘴。
三哥,干嘛啊?!程明着急了。
赵东明在家行三,所以都管他叫三哥,不光是王小凡和程明这么叫,去工商局办事的人,稍加熟悉都这么叫,当然,不熟悉的还是叫赵处长。
三哥,小点声儿,这是酒吧,怕是隔墙有耳,咱这地方小,传出去了不好。王小凡也怕,三哥可是自己朋友圈儿里最出息的一个,不能有闪失。有了三哥在,自己平时还能为别人办些事,挣点儿外财。
怕谁?!怕啥?!怕个鸡毛?!李超算个毬!赵东明丝毫不畏惧,又喊了一嗓子。奇怪的是,话音一落,他也趴在桌上,鼾声就起来了,因为酒的缘故,嘴里还嘘嘘地吹着气儿。
小凡,谁欺负三哥还是咋啦,喝这么多酒?
三哥心里憋火了,处长没得做撒。这两天,天天闷酒撒,火大了。回头看看,赵东明鼾声不断,嘴角还淌着涎水儿,滴到桌子上,成一圈儿。
没得做就不做撒,憋什么火撒?程明呆呆地说。
你他妈地懂个屁!三哥这次人事调整,花了血本儿,上了三万块钱,可最后还是让人给挤了,交易处长去做什么副书记,对,是纪检副书记,级别一个样,但成色差很多。三哥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人财两空撒。
唉,三哥怪可怜滴,还不如咱们呢,挣点小钱,没那么多想法。
不行,我饶不了那狗娘养滴!
窗外,夜色很浓,浓得象赵东明那两天嘴里的味儿。
公安机关未如往常大张旗鼓宣传报道破案的情况。
破案后的第二十一天,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了敲诈勒索案,会上,大家初步的结论是,王小凡获有期徒刑两年,程明一年。
主持人说,人大领导说话,程明一年太重,半年适宜。
最后决定:王小凡有期徒刑一年,程明有期徒刑六个月。
开完会,区法院院长上省城开会,行车不到半小时,接市法院院长电话,问敲诈勒索案研究否,拟如何结案。区院长如实说过。
市法院院长说,受害人找市委政法委控告区法院拟轻判,政法委意见,此案暂缓宣判,等候通知。
翌日,市法院通知,政法委建议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小凡有期徒刑四年,程明三年。
宣判后第二天,看守所来电话。
罪犯王小凡因心梗,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期满,程明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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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名:
窗前明光月,我是破枫叶.
万般皆下品,一切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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