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如何敢监督
海魂
2006-09-03 20:3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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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如何敢监督
看到深圳的法院听从原告富士康的请求冻结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翁宝、王佑的个人财产,我感到非常吃惊和发怵!官司还没开庭,胜负还没分晓,记者的正常生活就已被严重干扰。虽然后来富士康对媒体和记者表现出最大的“宽容”,追加报社为诉讼对象并把索赔额3000万变成1元,使对记者个人财产的冻结失效(2006年8月31日《南方都市报》),但阴影在我心里仍然挥之不去。我宁愿相信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人员的法院和法官,对法律及法律程序的掌握和判断是非常准确的,在此案中的作为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并光明正大。这么一来,我就更加怀疑自己,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今后该不该、敢不敢对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舆论监督?
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职责之一就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这是党、国家和法律赋予的重责。可是,一想到《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财产被冻结的事实,我就发毛。如果原告对记者的起诉要求赔偿巨大,法院就可以对记者采取财产保全,这就意味着“被告有罪”,不管你是否清白或最终胜诉。对记者本人来讲,今天被甲单位上诉法院冻结了财产,明天又被乙单位申请法院冻结了财产,有多少财产可以冻结?新闻单位也一样,今天甲记者揭露某公司违法用工,法院冻结其财产;明天乙记者批评某单位监督不力,法院冻结其财产;后天丙记者披露某医院收红包,法院冻结其财产;大后天丁记者反映某部门官商勾结,法院冻结其财产……如此下去,无穷尽也,所有的记者的财产都被冻结了,叫新闻媒体怎样正常操作?报纸、刊物该不该及时出版?广播、电视该不该及时播放?
平常记者被人们冠予“无冕之王”,但是,碰到财产被冻结,造成了生活困难、工作受阻,那是你自讨苦吃,谁叫你要监督人家引起人家对你提起高额索赔?如果法院现在不冻结你的个人财产,今后给你转移了法院怎么向原告交代?
说到这里,我不禁要问,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某个人要求赔偿我巨额名誉损失,法院和法官是不是一定会及时执行?不执行,是对我不公平,人家富士康的请求被接纳了,可我的请求为什么不被接纳?执行了,公平了,那么谁想要人家的财产被冻结,谁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第一财经日报》不也可以起诉富士康要求其赔偿报社损失3000万,要求法院把该企业的财产也冻结起来,使该企业无法生产吗?在这种无序的“被告有罪”的环境下,我们新闻记者和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监督单位面临的指控是最多的,是最有可能被冻结财产的,这,叫我如何敢监督?
2006年8月31日
原创[时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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