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稿费?
 
 
海魂  2008-12-10 11:03   收藏:0 回复:3 点击:5015          

   谁动了我的稿费(版权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宣称对商场、宾馆等7大类公共场所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余波未了,又传出拟对哀乐收取版权费的消息,中音协因此惹骂一片,甚至超八成受访者狠批其“想钱想疯了!”为此,2008年12月5日,该协会有关人士回应说,协会根本没有此计划,只是部分不明身份者陷害协会,以致其陷入“不义”的境地。(2008年12月6日《信息时报》)
  中音协没有计划最好,有了计划也不能说不好,但麻烦事和引起的连锁反应就让人头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用了别人的著作,就必需付出版权费。不少律师是这样主张的,因为官司一多,律师的生意就多。问题是,如果收了,麻烦就来。一,谁同意让你收的?二,收了以后,钱给了谁?给演唱者、词作者和曲作者,演奏的人给不给,指挥给不给,制作的人给不给?尤其是卡拉OK,除了上述人员,还有字幕制作、外景摄影等,每个出版社的光碟是不同的,他们的版权费给不给?中音协到现在收了那么多钱,不知道有没有给齐所有版权人?
  好了,再说,用音乐著作要收版权费,那么,其他艺术作品呢?譬如,商场、宾馆悬挂的美术作品、图片等,作者和出版单位要不要收版权费?图书馆出租图书盈利,要不要为作者收取版权费?影楼拍婚纱照赢利,婚纱设计者要不要收费?照相机、录像机的生产商要不要收费?收的话,神州大地什么都能收费,老百姓怎么活!不收的话,你音乐就至高无上什么钱都可以收,我文学、美术、摄影等其他艺术门类就一文不值?
  还有,中音协那么喜欢为音乐家代收版权费,请问,收到的钱究竟有多少真的落到版权所有者的手里?该不该审计?
  谈到这里就牵涉到国家版权局的稿费问题。
  为了维护广大作者的版权利益,国家版权局专门下发了文件到各报刊社,要求所有转载文章一定要付稿费给原作者,查不到作者地址的,把稿费汇到版权局稿费中心代转。我举双手赞成!可是,国家版权局真的把稿费转给了作者吗?可我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国家版权局转来的一分钱稿费,尽管有些报刊转载了拙作。某日,在网上查阅到《党员文摘》用了我一篇稿,便联系上杂志社要样刊,得到回复是样刊待寄,稿费已转国家版权局稿费中心,请与他们联系。我没有稿费中心的联系电话,也认为值不了多少钱,至今没联系也没收到稿费。稿费中心代转稿费,使文摘编辑节省了去向原报刊要作者地址的麻烦,稿费中心应该可以通过权力向原报刊、出报社要作者地址的,但做到吗?如果要每个作者都和稿费中心联系,有谁知道他有多少篇作品被转载了?既然版权中心没有履行责任,请问,你把我们的版权费用到哪去了?是帮作者存起来或上缴财政,还是挪用了?
  稿费中心也好,中音协也好,只要没有把版权费汇给版权人,你们就一定要帮他们把钱存在银行生利息,直到找到版权费所有权人。找不到也不能私吞,否则,帮别人维权,最终导致自己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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