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杂文与板砖都不可怕
 
 
海魂  2009-06-16 21:44   收藏:0 回复:0 点击:4723          

   地方政府主办杂文会议,邀请杂文家做客,这本来就是一件新鲜事。
   5月,徐州市政府举办了纪念江苏省杂文学会成立20周年、杂文作家看徐州等一系列活动,市委书记徐鸣和市长曹新平与杂文家“零距离”接触,邀请各位杂文家“在徐州多走走看看,以杂文家的眼光挑刺”。
   不知道人们是否记得,就是这个徐州,曾经因10年前的“杂文官司”成为全国杂文界炮轰的“重灾区”。事由是,徐州杂文作家袁成兰1993年3月1日在《上海法制报》发表了杂文《梅花奖舞弊案随想》,批评徐州市文化局长吴敢花钱为深受其关爱的演员“买奖”。为此,吴局长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袁作家告上法庭。袁文不是空穴来风,其事实依据来源于1992年8月东窗事发的第九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舞弊案,但吴局长位尊人重,深受当地法官们的尊重和爱护,再无理也“接一连二”地胜诉。但是,“地头蛇”在自己的地头无法无天瞎折腾可以,一旦离开自己的地头,就无法折腾了。这起震惊全国且引起杂文家们公愤的“梅花奖舞弊案官司”,在历经1154天的艰难较量后,江苏省高等法院最终推翻了徐州当地两级法院的“文字狱”,袁成兰胜诉。
   事隔多年后,徐州现任地方官员不忌当年徐州的讳,而是诚恳地亲近杂文家,结果是杂文家们经过实地考察后都被“收买”、“招安”了,赞叹徐州的变化太大了:经济腾飞了,人文环境宽松了,自然环境优美了,社会稳定和谐了。
   杂文,就是讽喻现实、针砭时弊的小品文,但容易被官员们对号入座。但实际上,杂文家也是人,杂文也是人文,并没有什么可怕。杂文作者,有点像唐代的谏官——“拾遗”,“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因而也容易招致打击报复。事实上,一个正直的官员,是不用害怕杂文的,因为中国有句俗语,“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只要心中无愧,读读尖锐刻薄的杂文,无疑是感冒中服一帖苦药,出一身臭汗而轻松舒畅。
   不少杂文是有社会责任心的杂文家写的,既有思想性,又有文学性,与之相比,“板砖”让有关方面更加捉摸不定,更加头疼。因为“板砖”都是那些披着马甲不知道来自何方的人,包括教授、学者、杂文家、时评家、愤青、打酱油、俯卧撑的,他们在网络上砸的,不用修辞,不用粉饰,不用考虑后果,随心所欲单枪直入,直逼要害。它们可以是杂文,也可以是一两句话,或者是几行看似是诗歌的分行文字,毫无规则可言,甚至是无中生有、惹是生非的谬论、谣言。
   但“板砖”和杂文一样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害怕“板砖”、杂文。著名杂文家鄢烈山曾说:“其实,‘攻击性’、批评性往往就是‘建设性’,揭出弊病才能对症下药。时至今日,在我们这块土地上说真话仍然需要勇气,听真话仍然要有雅量。”
   2008年和2009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两度致信网民并邀请网友拍砖,尊重民意、倾听民声。汪洋书记对网友说:“对待网络民主,不能采用封闭的视野、僵化的思维和单纯强制的管理方式,而要有开放兼容的思想理念,允许探索,允许失败,甚至允许犯错误,让各种网络现象、网络意见和网络事物在相互对比、充分竞争中发展,从而让代表网络社会进步的主流力量茁壮成长。”而据黄华华省长说,不少网民的“拍砖”更是成了省府决策的参考。
   当然,杂文和“板砖”都不是判决书,杂文也好,“板砖”也好,都要讲究点艺术,要注重事实依据,以免授人把柄。而各级领导干部,千万不要把杂文、板砖当成是洪水猛兽,要像徐州市的书记、市长那样,敢于和杂文家交朋友;要像广东省的书记、省长那样,敢于培育代表网络社会进步主流力量的“拍砖”队伍,广开言路、择善而从。
  (2009年6月15日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

原创[文.你评我论]    回  复   


传统媒体或网络媒体转载请注明转自“胡杨林”(www.my510.cn),并付给作者稿费,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