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看世间冷血人
 
 
海魂  2005-09-29 23:35   收藏:0 回复:7 点击:5901          

   忍看世间冷血人
  
  2002年4月11日,因怀疑当教师的妻子孙祥玉与校长有染,甘肃省渭源县下岗职工姜维堂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有4个月身孕的妻子的上衣和裤子扒开,斧头对准她的头部、胸部及下身连砍78斧,小卖部里传出孙老师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和呼救声……在这丧心病狂的长达两个钟头的杀戮过程中,在场的派出所干警、司法局长、乡长、学区校长、校长、老师、村民等人目睹了这一惨案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施救。
  面对正在行凶的凶手,闻讯赶来的蒲川乡派出所干警杨海平,除了打电话请求援助外,就束手无策。《警察法》规定,公安干警若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不通过请示上级,有临时处理的权利,但他失职了,在受害者的呼叫声和群众焦虑的眼睛中违反了《警察法》。当一辆警车疾驶而来时,人们以为孙祥玉有救了,可是,不该发生的又一幕发生了。车上坐的是“送法下乡”的县司法局长单会忠、司法局政治协理员郭映祥和乡长杨正兴等,群众要求局长下令组织抢救,而司法局长却说:“我不能下这个令,除了公安局长谁也不能下这个令。”杨正兴问单会忠由他自己下令救人行不行,单却说:“你也不行,你没有这个权力。”天哪,这就是司法局长!自己见死不救也罢,别人要救人,他还阻止。难道只有公安局长才能救人?难道救人也会违法?“送法下乡”的司法局长送的是什么法?作为地方安全责任第一人的乡长杨正兴,除了请示和报警外,把自己的责任通通忘记了。接到三个报警电话的县公安局长王伟,以开会为由,70分钟后才派人出警。
  一件本可以及时制止的凶杀案,就让这些执法人员耽搁了,令一个教师及还未出生的孩子,在利斧下命丧黄泉。
  笔者不禁想起了去年的又一见死不救的典型案件。一个小女孩为了给副市长的车队让路,不慎失足落水,而车上下来的一大帮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竟没有一个下水营救,使这个花季少女离开了人世。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两件事的责任人员,通通被党纪、政纪处分了,但人的良心又如何解脱呢?这确实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在危急关头,作为一个干部、一个党员、一个有良知的人,你是袖手旁观,还是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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