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献血了,400毫升。:)
看着鲜血源源不断地从自己身体里流出,觉得有点恐怖、有点新奇、也有点高兴。
如果我的血能挽救某个人的生命……哈哈,瞬间觉得自己伟大了。:)
我终于知道自己的血型了:A型。应该是最普通的血型了。
所有疾病那栏我都打的“×”,所有其他类型的无偿捐献我都勾的“是”,甚至捐骨髓。
我问车上的医护人员,现在还有没有卖血的哟?
医护人员连连摇头。
看来《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背景已经离我们远去了。时代在进步,人们的观念也跟着在进步。
我真心为自己做出的这一点点贡献而高兴了。:)
半年后可再献血。
芬兰有位老人献了500次血。God,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或许我应该向他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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