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余华很久咯,趁着生病不用去上班学习的时间在书城找了个安静角落静静坐在地上慢慢读书。
从《活着》开始,这个书名最能吸引我。两个夏天的下午读完。读完就郁闷。
活着或许是一种状态一种姿势,前言写下: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本身或许就在对生活本身进行过很多年的思考,才能写下这些文字。笑着在哭。
全文都是苦难的旧社会的写照。看着看着,就心情沉重。
也许只有凤霞和二喜的结合那部分才是让我感到快乐的。
最痛苦,莫过于有庆死于为了救县长(春生)的女人被抽过多的血而死。有庆这个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懂事而且非常有爱心。自己养的羊被上缴到人民公社之后仍然会去喂养它们。还因为割草耽误时间所以跑步去学校把鞋磨得很快,家里贫困,从此他就光着脚跑步去学校,到了学校再把鞋穿上。看到这些,自己的会很难受。
我以为余华会在全部的苦难中间加上凤霞和二喜结合这一段的幸福到后来。可惜的是,凤霞也死在生孩子。可悲的是,二喜也死了,到最后他们的孩子苦根也死了。
全书的人物,一个一个死去。主人公富贵的父亲,他的母亲,然后是小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最后是孙子苦根。
全文最后有一段景色的描写,已经是富贵独自生活十几年后的景色: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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