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同事因为工资改革再分配时比原工资差了很多,开始时没在意,过了两年了才发现一年少二千多,于是她找单位领导,领导说这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结果,也是职工大会通过的,不能变。同事和领导吵了起来(这中间还有其它原因),好严重的,后来又去找主管局、市里人事部门,也找了市政府主管领导,在多次争吵的情况下,单位重新制定了工资分配方案,但怎么也不能让她工资升到原来的标准,她闹的急了,领导答应年末给她暗补,这事才算告一段落。现在的问题是,我的工资也差一点,我不想闹的太大,但心里不平衡,我不吵不闹就什么也得不到,领导这样做太不公平。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能象她一样去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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