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林友江南鬼火的日记,心里斗争了一阵,矛盾了一阵,也激动了一阵,还好,这些都在“一阵”过后消失。冷静下来,觉得这个问题其实不是个问题,既然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那么网恋同样不需要理由!
一个人任何情况下,任何环境下,都不能左右自己的思想,更不能扼杀那份特别的恋情,虽然它不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但是它本身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只是在“鱼和熊掌”之间做些“缓兵之计”,以呵护这份难得的网恋。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份情难得,这种网恋更难得,既是“恋”了,就不要后悔,网恋其实没有罪!
大概,我的这些观点,江南鬼火不会同意,但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观点,我想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而已,请不要见怪。也希望能理解~~~~呵呵,绝没有不敬之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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