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开始后悔那些自以为勇敢但却荒诞的往事了。
关于爱情,我的理解是那般肤浅。原先以为的执卓是固执,原先以为的激情是冲动,原先以为的甜蜜是幻想,原先以为的幸福是自己强加在两个人身上的荒唐。
周五下午和一帮喜欢诗歌的朋友聚在一起。原先像天气那样闷热的氛围因为一场关于爱情的争论热闹起来。关于两个人在谈恋爱时候是否应该考虑到结婚那么久远,或者爱情只是爱情,和婚姻无关,和物质无关。一个男人是否可以同时爱上两个,或者更多个的女人。爱情是否一定和道德有关。而责任,在爱情中的分量又有多重。
很明显,争论因为观点的不同而分为两派,而我则在他们之间徘徊。也许正像GY说的那样,年龄也阅历的增长会改变我们现在的看法。就像一年前的我,在对于爱情的思想上,竟然和现在的ZJ是那般相似,也许,当初喜欢上Y也仅仅是把标准定义为寻找一个老婆,而非女朋友。
现在这些观点从ZJ口中侃侃而来,仿佛一面镜子,又看到自己不成熟的一面。
这样看来,原来关于好男人的标准也像落下的花瓶一样,碎了一地。
在以前,和DJ说起自己的往事,总是会因为自己有那么多机会却从来没有轻易地谈过恋爱而自豪不已,那时我们都会说,爱一个人,就应该照顾她一辈子。给她所有的爱。所以,绝不能轻易地谈恋爱,更不能因为寂寞而进行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恋。
现在看来,爱情并非是这样的。只要两个人有感觉就可以了。考虑得太多往往成了负担和累赘。而对于某方过分地自以为是的爱往往会成为另一方无法排解的压力。似乎浪漫和现实在我脑中已经成为一对解不开的矛盾。
我总希望能像港剧里所描绘的男人们那般,在对爱情的冲动和忍耐上找到适合自己的支点,从容而不焦灼。但往往,这些局外清醒的人编写的剧本总是过于理想化,也许让他们自己身在其中,也会迷茫而模糊了方向。
徐志摩说:“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我唯一的真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先前一直对他敢做敢为,敢爱敢恨的爱情观所折服,并把它奉为不可动摇,指导我通往爱情光明殿堂的圣经。
如今,再回头看徐志摩、林徽因、粱思成、金岳霖之间爱情和友谊,原来近在咫尺的他们,现在却远在天边,遥远而不可触及。仿佛他们在一夜之间神化,而我却还是个不经世事的凡夫俗子。
对于爱情,我至始至终都抱有自私的成见,只是自己并不知晓,原先也认为自己可以做得和他们一样从容不迫。在爱情和友情之间的度把握得正好,把一些错误的情感压抑住,不让它们产生丝毫地偏移。
而近年来的种种迹象表明,我也是个小鸡皮肚肠的男人,会常常嫉妒,甚至对于一些明显正常的事情也变得无法容忍而乱发脾气。
这样我就会想,爱情确实只是两个人的,是不允许有第三个人存在的世界。宽容。对爱情来说,是种罪恶。而同时,另一种观点也会在我的身体某处潜伏。它说爱情只是人生的某个阶段,当这种两个人的爱情升华成婚姻后的亲情或者分离后的友情时,我们变会对宽容产生另一种,恰当的理解。
这些个争论有些时候让人头痛,我们开玩笑说持有ZJ这种纯真爱情观点的人适合相亲。想来,我也适合。
其实,爱情只是一道门,不推开,我们永远不知道门外的风景。
门外的风景,或者亮丽无比,或者平淡俗气。但是我们都不必去为推开门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或者为如何用最优雅的动作腿开门而犹豫徘徊。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推开门。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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