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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城市生活污水“放任自流”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结果———
我国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重点城市不足4成,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以及2006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最新结果。
据了解,环保总局每年都进行城市的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去年参加全国“城考”的城市达到595个。昨天公布的“城考”结果显示,2006年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
报告显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都有所提高,平均分别达到60.69%和81.19%。其中,山东、江苏两省的所有城市消除了污水处理率为0、垃圾处理率为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的现象,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年度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城市的环境问题仍然相当突出。首先是全国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突出。只有37.6%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有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
其次,全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而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也不升反降,比上年下降7.24%。同时,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48%,187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15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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