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晚报》9月4号报道这样一则消息:9月3号全市开学的第一天,可黄石六中高二(10)班的两位刚刚报名入学的学生同同(化名,从城区某中学转六中借读)和凯凯(化名,休学一年返校)被校方勒令退学,原因是同同和凯凯在学校试图抽烟,违反了校规。
这里且不谈其中的是是非非,也无意评论双方的对与错,反正两个15岁的少年是被退学回家了。15岁,花季一般的年龄,也正是孩子长身体,学知识,接触人生世界观是非标准的启蒙阶段,就被学校的一纸处罚令给中断了。试想一下,这样的打击对孩子的未来成长会起到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对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尚重在教育改造为先,为什么学校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把两个犯了小小错误的学生,一脚踢出门外而乐得清静呢?
孩子不听话,哪个家长都头疼;学生犯错误,哪个老师都气愤。问题是:不是所有孩子都聪明乖巧不犯错误,而讨家长和老师欢喜;不是所有的孩子的成长都无波无折、一帆风顺,这就需要我们的教育者正确的教育疏导,而不是一味的怨其不好、罚其不争。如果教育一个孩子就处罚的方式这么简单,那还要家长干什么?还要学校和老师干什么?家长的责任是什么呢?学校的责任又是什么呢?难道教育孩子就像农民看管秧田一样,光给田里的良苗施肥,而一律拔除草稗那样简单吗?
应该承认一点,现在的孩子成熟早,接触各方面的不良影响十分广泛,由此形成的熏染造成他们的某些不良之举,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所处的年龄阶段的行为,这是无法逃避的事实,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这就需要我们的教育者,除了先天的对孩子的预防以外,还需要后天的对他们的监督和纠正。学校就是最好的教育基地,老师的鼓励和同学们的赞可,是孩子们健康成长最大的动力。反过来,学校把犯了错误的孩子“一刀切”,赶出校门推向社会,孩子心灵上所受的创伤,将穷其一生都无法愈合。看看那些日益增多的少年犯罪吧!有几个这样的孩子,是在学校接受了正规良好的教育的呢?
我们的教育者都是成年人,习惯者用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来看待和约束孩子,于是在我们的教育模式上,就有了溺爱和愤恨的极端。而孩子的成长却没有一种固定的规律可遵循,他们明辩是非的标准还很幼稚,他们的言行举止只凭一时的喜好和冲动,往往只有等到他们认识到错误的后果,才会像同同在那封催人泪下的“告别信”所留言忏悔一样的:希望得到家长和老师的原谅。这个时候孩子需要的,是我们伸出理解挽救的手,把他们从错误的边缘拉回来,而不是一脚踹出门外听使任之,那无异于把孩子推向火坑。
希望我们的教育者,在这一处罚事件还没有酿成严重后果时,再慎重考虑一下。多从孩子的角度和未来着想,能拉一把是一把,别让这两孩子早早带着遗憾步入到社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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