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黯淡的心境,希望一切绝了去。林里很热闹,有人披挂玄秘装神闹鬼般要在人文与秩序的间隙开了坦途,真英雄也!其实,文学和法学同一律-----人文。纵然看似一柔一刚,路径各异,但最终死在一个墓里。文学有了法学的骨架,浩气沧沧,正气于天地,可少些指甲红嘴唇绿的无聊罗嗦。法学以及运用有了文学的滋养,温柔一刀,万劫休矣,定化兵戈为关怀,节省资源。
探索,起于宪法,不如说起于二者的祖宗-----契约,也即社会关系。如此上路,漫漫。
方法论是一学科的必须。关于法学之比较法、实证分析法、历史考察法等等。关于文学,没有专门训练,不能胡诌。关于文学与法学的结合之研习方法?嘿嘿,很多,但都还在井里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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