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爱好诗词,又喜欢学写诗词。但因为诗词规矩多,自己无耐心学,总写得不好,却又要以阿Q精神为自己辩护,强调说:
作为现代人,因为与古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氛围不同,我们没有开口之乎者也、见面吟诗作对的习惯,继承古典诗词这一种文化遗产,只要我们尽量地做到按照格律,若对一些怎么样也套不对格式——这些主要是指平仄、对仗、音韵——的,我认为,应要以写出意思为主,不必为了凑合这些平仄对仗音韵之类而费尽心机,推敲是需要的,但无论如何都要以不损害诗词的意境为主!
昨天,收到一支笔的回帖:
其实你的困惑很容易解答:诗词贵在意境,格律只是小节——这是早有定论的。问题是,如果你想写“格律诗”那就“必须”按照格律走,这个我认为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回避,即便为了意境。也就是说,一首诗只要你在前面注明了“绝”或者“律”,一首词你安上了词牌,就得照规矩来,这是丝毫马虎不得的。这就好比做菜,你要做辣炒土豆丝,那做出来一定就是辣炒土豆丝,你不能做成辣炒土豆块之后还说:1、这就是“稍粗的土豆丝”;2、因为切丝麻烦;3、其实辣炒“稍粗的土豆丝”也挺好吃甚至比细丝还好吃。这叫偷换概念。我不否认土豆块也很好吃,也完全相信你做的土豆块比绝大多数的土豆丝都好吃。但是——丝就是丝,块就是块。
你所说的旧体诗我理解为——格律诗和古风体的总称。所以解决的方法就更简单了:你完全可以把握意境大局,抛开格律去写,写完之后不注“绝律”或者干脆直接注明“古风”;填词亦如法炮制,别写词牌或注明“自度曲”。
这是很有价值的一篇回帖,一支笔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说法是“这叫偷换概念。”他语重心长地开导说:“我不否认土豆块也很好吃,也完全相信你做的土豆块比绝大多数的土豆丝都好吃。但是——丝就是丝,块就是块。”
我认为他说得很好。我已将他的回帖收藏了,要好好的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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