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笏雅村调查发现农田保护区内无一亩农田
http://www.ycwb.com/news/2008-01/22/content_1764501_2.htm
金羊网 2008-01-22 08:51:56
村民:起争议的土地从没做过农田
引起争议的是圣洁木艺公司租用的笏雅村后湖仔片土地。圣洁木艺公司在该村共租用了210亩地,已经进行平整和厂房建设的土地有160多亩。杨世杰告诉记者,此前,厂房所在的并不是像现在看到的那样是一片平地,而是一个有着数百座无主坟墓和少量有主坟墓
组成的山坡,在当地属于乱坟岗。笏雅村村长黄永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那块地是荒坡旱地坟地,没有水利灌溉条件,土质以砂石地为主,无法耕种,因此长期荒芜。
记者采访了笏雅村的多位村民。老人黄玉火今年已经77岁了,承包这块地其中的1.5亩已经18年了。老人说,这块地多年以来根本无法种植,主要是砂石太多,土质条件太差,从来就没有做过农田。笏雅村第六生产队队长周林炎说:该幅地到1991年丢荒,后于1991年至1993年间同村社员重新种甘蔗,1993年到现在丢荒。
村长:有人假冒自己在协议上签字
采访中,笏雅村村长黄永钦告诉记者,他觉得这片所谓的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十分奇怪。
黄永钦说,他是1998年开始担任该村的村委书记的,但从未和国土部门及当地政府签订过农田保护责任书,也不知道这里是农田保护区。直到2007年10月,当地的交警中队想在该村租地建房时,他才发现这块土地已经被划分为农田保护区。后来,他发现竟然有人假冒他在划分农田保护区的协议上签了名。为此,他已经用村委的名义对“划分农田保护区”的事情作了一个说明。
据黄永钦介绍,除了圣洁木艺公司租用的210亩土地被划在农田保护区外,笏雅村还有100多亩地被误划为农田保护区。他把记者带到了笏雅村北路口一带,他说,按照国土局图纸上的划分,这一带附近的土地都被划入了农田保护区的范围,记者看到,这块地方有老树林,还有一些村民残破的祖屋。黄永钦说,该村被划为农田保护区的数百亩地,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一亩农田。他指着笏雅村北路口外边一大片还在耕作的土地说,这片地倒是一直在耕作,但这片地反倒没有划进去。
县国土局负责人:不知道具体情况
据了解,农田保护区的划分需要国土部门的审核认定,并要国土部门随时监察土地的使用情况。2008年1月16日,记者分别采访了海丰县国土局郑副局长和监察大队的庄克保大队长。
他们告诉记者,2004年农田保护区的划定是由县国土部门下发具体的农田指标到镇政府,由镇政府进行初步圈定,然后由县国土局的业务部门到现场去审核认定。至于为何国土部门划定的笏雅村农田保护区没有一亩农田,具体工作是业务部门在做,他们不知道具体情况。当记者提出要采访业务部门时,他们以局长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从2004年农田保护区划定到2008年,监察大队是如何对这片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的呢?庄大队长说,具体的划分情况是由业务部门处理,他们只是负责监管划分好的农田保护区的土地使用情况。但是他对于农田保护区内为何没有农田,他们如何实施监管职责却避而不谈。
■链接:农田保护区如何确定?
记者了解到,划定农田保护区存在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哪些土地适宜划为农田保护区?二是应当如何划定农田保护区并予以保护?适宜耕种是作为农田保护区的先决条件。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评定地力等级,依法定程序进行划定和保护。
2004年国家颁布的《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明确了农田保护的公告程序,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不仅要设立明显的标识,还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逐级落实:行政村为单位与乡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在家村土地承包收标注基本农田面积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采写/:本报记者 谭林
新闻来源:奥一网-南方都市报
2008年01月23日10:01 [补记] http://gz.house.sina.com.cn/news/2008-01-22/3928300.html
一块按照正常、合法程序审批下来的用于建设厂房的土地却被告知是非法占用农田保护区;数百亩的荒地、乱坟岗、房子在当地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中间却无一亩地是农田。这一切,发生在海丰县公平镇笏雅村,让前来当地投资设厂的外商和当地村民百思不得其解。
本报讯2008年1月16日上午,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在海丰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来自法国、奥地利的华裔投资商及港商和海丰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因为一块土地的使用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监察大队认为投资商投资的厂房所在地是一块划定的农田保护区,因此所建厂房必须全部拆除。投资商认为,他们是当地招商引资请过来的,而且工厂选址也是当地县、镇两级政府指定批准的,他们并无过失。
2007年12月17日,60多岁的法国华裔投资商洪先生和奥地利华裔商人钟才先生以及港商扬世杰先生一起投资的海丰县圣洁木艺实业有限公司在2007年12月17日收到了海丰县国土局的一份《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称该厂的厂址是非法占用农田保护区,他们的工厂要拆除。这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扬世杰告诉记者,前来投资的三个人祖籍都是海丰,海丰县政府动员他们回乡投资。兴办之初,海丰县政府指定一个副县长亲自协助该公司的设立,整个征地的过程都是在县政府的主持下完成的。厂址是由县政府指定的,手续也是县政府协助办理的。2007年3月份开始进行厂房建设。如今工厂建成了,订单接了,生产顺利进行,却突然接到这样的一份突如其来的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他们非常疑惑:既然是农田保护区,为什么当时政府要给他们选定这样一块地?
洪先生说,他曾向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领事寻求帮助。此案由于涉及到较有影响力的法裔外商,我国外交部门和国务院应急中心办公室有关人员也专门过问此事。外交部一名姓张的女处长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由于洪先生在法国华商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而且此事也过于离奇,所以她专门过问了此事,希望事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争论
镇国土所盖章能否算数?
海丰县圣洁木艺实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刘奕嘉和海丰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庄保克大队长在举行的听证会上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租地手续是否合法?
刘奕嘉律师认为,他们公司与村民代表签订租用合同时,有村委会作为证明单位,有镇政府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此外,他们公司在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过程中,向县外经贸报送的相关资料中均明确了租用土地的位置,县外经贸局最终批准了公司的设立。租用的土地是经过公平镇国土所测绘,并签字盖章予以审核确认的。因此他们使用土地是完全合法的。
海丰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庄保克大队长认为:公证书公证的只是合同本身合法,不能认为它可以擅自改变农田保护区的使用,圣洁公司把农田保护区变成了厂房就是在没有上级国土部门批准的条件下改变了农田保护区的用途,因此尽管公平镇国土所对于圣洁公司所租用的土地进行了审核确定签名盖章,但是他认为这个证据无效。圣洁公司是合理不合法。
所租土地是否农田保护区?
刘律师认为:根据他们调查,这片“农田保护区”在圣洁公司租用前,既没有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也没有明确农田保护区的保护责任人的责任、奖惩制度。且划分的地方都是山坡、山林、乱坟岗甚至还有村民的祖屋。这片土地明显不符合农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程。如果被划为农田保护区的话,无疑是误划了。
庄大队长认为: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在图纸上有明显的标识,而且图纸已经报到省国土厅存档保留。监察大队的职责是监督这片土地的使用功能不被改变。只要这片土地“农田保护区”的功能还没有被撤销,他们的执法就是合法有效。
记者调查
划入保护区村民不知情
海丰县国土局负责人称,具体划分情况由业务部门处理
据海丰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的庄队长介绍,公平镇笏雅村那块起争议的土地于2004年被国土部门划定为农田保护区,按照国家规定,农田保护区不经过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或以上的国土部门存档,是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的。那么,这块被争议土地的真实情况究竟是怎么样呢?本报记者驱车来到了笏雅村进行采访。
村民:起争议的土地从没做过农田
引起争议的是圣洁木艺公司租用的笏雅村后湖仔片土地。圣洁木艺公司在该村共租用了210亩地,已经进行平整和厂房建设的土地有160多亩。杨世杰告诉记者,此前,厂房所在的并不是像现在看到的那样是一片平地,而是一个有着数百座无主坟墓和少量有主坟墓组成的山坡,在当地属于乱坟岗。笏雅村村长黄永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那块地是荒坡旱地坟地,没有水利灌溉条件,土质以砂石地为主,无法耕种,因此长期荒芜。
记者采访了笏雅村的多位村民。老人黄玉火今年已经77岁了,承包这块地其中的1.5亩已经18年了。老人说,这块地多年以来根本无法种植,主要是砂石太多,土质条件太差,从来就没有做过农田。笏雅村第六生产队队长周林炎说:该幅地到1991年丢荒,后于1991年至1993年间同村社员重新种甘蔗,1993年到现在丢荒。
村长:有人假冒自己在协议上签字
采访中,笏雅村村长黄永钦告诉记者,他觉得这片所谓的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十分奇怪。
黄永钦说,他是1998年开始担任该村的村委书记的,但从未和国土部门及当地政府签订过农田保护责任书,也不知道这里是农田保护区。直到2007年10月,当地的交警中队想在该村租地建房时,他才发现这块土地已经被划分为农田保护区。后来,他发现竟然有人假冒他在划分农田保护区的协议上签了名。为此,他已经用村委的名义对“划分农田保护区”的事情作了一个说明。
据黄永钦介绍,除了圣洁木艺公司租用的210亩土地被划在农田保护区外,笏雅村还有100多亩地被误划为农田保护区。他把记者带到了笏雅村北路口一带,他说,按照国土局图纸上的划分,这一带附近的土地都被划入了农田保护区的范围,记者看到,这块地方有老树林,还有一些村民残破的祖屋。黄永钦说,该村被划为农田保护区的数百亩地,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一亩农田。他指着笏雅村北路口外边一大片还在耕作的土地说,这片地倒是一直在耕作,但这片地反倒没有划进去。
县国土局负责人:不知道具体情况
据了解,农田保护区的划分需要国土部门的审核认定,并要国土部门随时监察土地的使用情况。2008年1月16日,记者分别采访了海丰县国土局郑副局长和监察大队的庄克保大队长。
他们告诉记者,2004年农田保护区的划定是由县国土部门下发具体的农田指标到镇政府,由镇政府进行初步圈定,然后由县国土局的业务部门到现场去审核认定。至于为何国土部门划定的笏雅村农田保护区没有一亩农田,具体工作是业务部门在做,他们不知道具体情况。当记者提出要采访业务部门时,他们以局长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从2004年农田保护区划定到2008年,监察大队是如何对这片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的呢?庄大队长说,具体的划分情况是由业务部门处理,他们只是负责监管划分好的农田保护区的土地使用情况。但是他对于农田保护区内为何没有农田,他们如何实施监管职责却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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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保护区如何确定?
记者了解到,划定农田保护区存在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哪些土地适宜划为农田保护区?二是应当如何划定农田保护区并予以保护?适宜耕种是作为农田保护区的先决条件。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评定地力等级,依法定程序进行划定和保护。
2004年国家颁布的《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明确了农田保护的公告程序,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不仅要设立明显的标识,还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逐级落实:行政村为单位与乡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在家村土地承包收标注基本农田面积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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