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文化传统之说:
阴阳代表天
刚柔代表地
仁义代表人
前面天地之说可以大致理解,因为凡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阴与阳,刚与柔都是两个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事物。
而仁义为何又代表人啊。看字面之说,应该是对等的。仁与义在我们通常用语中都是划等号的。所以百思不得其解。昨晚听庞老师一席话如梦方醒。
仁是指爱,那如果按照对立之说,应该指的是恨。义为何指的是恨啊?
我们知道,社会的构成是先有个体后有家庭,然后形成家族,再后来成为社会。
仁首先是个人情感的发生行为。而个人情感的发生首先是对自己对自己亲人的情感发生。那就是说仁是对家人对家庭产生的情感事物。而因为对家人产生情感行为,那就会对家人所喜欢的事物产生感情问题。这所喜欢的事物包括各个方面,比如物件,比如朋友,比如动物,比如植物等等。
但人是有七情六欲的,既然有所喜欢那肯定就有所憎恨。同样,憎恨也是人的情感行为,但憎恨和仁却不是划等号的。这时候义字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了。但如果直接说义是憎恨那恐怕就不合适了。那应该怎样去理解这“义”字的真正含义?
首先,我们得追究这“义”字最早的出处。古人在创造这个“义”字时最初的含义是什么?
“义”字在最早字使用时,“义”字是按照“宜”字来用的。按照甲骨文“宜”字面是一个砧板或者叫刀板上两个剁成小块的碎肉的象形文字。“宜”在此时之解当属“杀”来讲。
“杀”在现在可以说是和恨字当属一类之意。
那我们现在反回来再讲,由于,社会最初阶段是由个体、家庭组成的,在这里面更多的是仁的发生。因为对亲人的爱就是人心最柔软的那一处情感的发生。但人有是多面性的,既然有爱,那肯定就有了恨,那恨和杀在某种意义下,应该属于可以等号的,哪怕类似于的等号。为什么要杀要恨呢?
因为人是多面性的,七情六欲的。对家人可以用爱来对等。但对外来人呢?当然有爱也会有恨的。我们知道古代人类最早形成是先有家庭的。由于人的行为能力的不同,当时所创造的食物就有所不同,创造的食物直接会影响到家庭生存的问题。这时候就出现家庭与家庭之间争夺食物之争。而这个争最早靠的是杀戮来解决食物归属问题的。但人的智慧在不断争夺中发展,使人们慢慢懂得了光靠杀戮是解决不了真正的问题的。杀的太厉害会失去竞争,而没有竞争人的智慧就不会发展。同样,杀的厉害会引来对方更激烈的反抗,结果都会两败俱伤的。反过来讲,杀的太少,仁心太重,就会有宋襄公之灾。这时候,怎么杀如何杀应该在当时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了。合理的杀戮在便有出处。那义字在这时候,就有了制约了仁的无目的的蔓延。
义制约了仁,仁又发展了义。社会在仁义相互作用又相互依存中得到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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