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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会碰到那个因一时失真而错过的东西。也许,是再次的转身,把碎片缝补在一起,或是天,彩云可舒可卷可游可逸的天空。也许,就认了吧,抛了那天空,去了这华年,只到垂暮时发呆。”
上面是看人的文章后的乱语。不过倒真是觉得于其把碎片散乱一地,真不如选选后联结起来。人常说幸福是一种心境是一种感觉,这倒是不错的。幸福与人的目标相关联,幸福的感觉与人自身同这目标的接近程度(方向上的、距离上的)密切相关。就如罗尔斯定义的最基本的善是欲望的满足一样,幸福感的多少也只是人的目标实现程度在内心的反映。罗氏在其论述中并没有把善止步于基本的层次,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善在层次上是存在着差异的,有好有不好之分。他是在说不同层次的善将形成不同质量的社会契约。
引伸一下,是不是幸福也可作类似于罗氏语义下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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