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娟参加了街上高某某的“蓝月亮”乐队。
上周一个风雨交加的黄昏,他们一行人受雇去参加一个婚礼。办喜事的人家住在另一个镇。他们坐着摩托车来到离家几十里外的另一个镇上,等待了几个钟头后,他们进行了一阵欢歌曼舞,然后他们收拾了服装回家。
已是深夜,娟娟洗漱了就睡下了。
第二天,娟娟醒来,想找手机看时间,到处找,竟然没有找到手机。
糟了,定是匆忙中将手机遗落在另一个镇了。
娟娟用老公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竟然通了。
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问:
“你找哪个?”
娟娟说:
“你这个手机是我的。”
“你乱说。这个手机是我的。”男人理直气壮的说。
“这是我的手机。请你还给我。”娟娟诚恳地说。
“想都莫想。现在这个手机是我的了。”男人郑重其事地说。
“你怎么不要脸呀?明明是我的手机,你捡去就是你的了?”
“是哪一个不要脸?你这个女娃子才好笑得。你来拿呀,是你的?你门都莫得!”男人趾高气扬地说。
“你发得了财呀?一个手机都看得起,丢人!”啪,娟娟挂了电话。
大家告诫她:快去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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