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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脑袋,鼠脑袋,关键还得是人脑袋

写作者:叫我巴蒂     日记本: 吃人 说梦

日期:2009年02月25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528

  近几日,一则新闻想必大家都已知道,被掠夺并流失海外的圆明园兔首,鼠首铜像要在法国佳士得拍卖行拍卖,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一个名叫“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的民间组织作为原告,一纸诉状把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拍卖,结果大家都知道,败诉了,不但人家不还你东西,你还得赔给人1000欧元。
  
  结果基本正常,但在我国,一帮不正常的人感觉是在对这个结果翘首以待,要不然何以示现“爱国情操”?血压260以上者,恨不得人家法院的判决令刚下,就跑去法国把凯旋门搬自己家来,血压200以上者,也得一蹦三丈,那脚跺的估计要是制鞋厂看见了经理都能高兴的忘了自己叫啥,就是血压180以上者也得苦嚎几声,会写两个字的赶紧掳袖子撰文痛骂那帮高卢鸡,表示自己的“政治正确”。
  
  说上面这些,并不是说我老人家慷慨大方,愿意把这两件文物拱手送人,何况,就算我愿意,我也不是人大代表,代表不了中国人民。第二,世间万物皆由“缘分”二字相牵连,这两件文物和咱们缘分暂断,我们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何谓人事?能实实在在做出一点贡献,譬如远赴法国打官司的中国律师团,何谓天命?就是哭也哭了,喊也喊了,该打的官司也打了,这东西仍然在法国岿然不动,这叫天命。即然这样,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待再续前缘,而不是生生的制造孽缘。何况这东西放在他那100多年了,不是也没有砸碎了大炼钢铁吗?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对现在的中国来说,这铜铁做的兔子脑袋,老鼠脑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应该是人脑袋,那些一眼望不到边的榆木脑袋!在我看来,这些存在着的“脑袋”要远比遗失的“脑袋”更吓人。
  
  这次的兔首,鼠首事件依然是反映出中国网民被固定的舆论方向圈困而产生的非理性情绪化表达,这种短期内再三出现的极端感性情绪非常可怕,它非常容易催生心理联动而出现如文革一般看似“大民主”的“暴民政治”
  
  为此,赵老特在百忙之中抽空收集几条这种“脑袋”的典型论调,给大家展览一下。
  
  一,“强盗就是强盗,没什么好说的。不要以为强盗们的后代高谈民主自由衣冠楚楚就不是强盗了。全世界被压迫的民族,尤其是中国人,应该充分看清这一点。 ”
  
  赵老曰:“强盗”,这是本事件中出现最多的词语,因为你是“强盗”,所以抢了我的东西就要还我,这个推断乍看没有问题,可恰恰世间万事不是这样简单推理的。第一,臭肉才能招来苍蝇,当时的中国,真可谓“家穷人丑农村户口”,顶多算一傻大个子,谁看了都想踢两脚,割地赔款之事不胜枚举,现在说起来都是郁气梗胸。可是天下虽大,却如同个人,一个人两个人欺负你,那也许是他们的问题,可要是个人都来欺负你,那就得从自己身上找找毛病,可遗憾的是,中华民族是一个向来缺乏自省精神的民族,骂起别人不管多淫词秽语,那也是“扬我国威”,责起自己不管多爱之心切那也叫“汉奸败类”,所以,时至今日,大多数人任然不知道八国联军究竟为何进军北京,结果如何、
  
  至于“强盗”,顶多是一个情绪化的概括,不是一个法理依据,是英法联军烧了圆明园不假,抢了圆明园不假,可是只要你不能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这兔首,鼠首也在被抢之列,那在法理上就站不住脚,按官方说法,兔首,鼠首是在“1860年“火烧圆明园”后被掠夺并流失海外”,可是,怎么证明这两件文物究竟是不是被掠夺的?是谁掠夺的?,这就出现一个技术性的难题,甚至以前还出现过声音,说这12生肖铜兽首是被皇宫内部的人变卖的。当然,这也是臆测,根据不多。目前为止,我们唯一已知并且确定的就是这些文物在火烧圆明园之后失踪,下落不明...
  
  二,“对付法国和英美这样的强盗的子孙,只有铁木真的英勇!--但愿我华夏真的越来越强大,卖祖求荣的民族败类早日绝迹,然后呢?让中国人拿罗浮宫当厕所,白金汉宫作寝室,白宫嘛,不太好安排,就去开窑子,多养些小姐吧!至于柏林和莫斯科,只能当垃圾处理场用了!
  
  赵老曰:这是典型的中国愤青式榆木脑袋,前言不搭后语,说来说去倒把自己说到了盘丝洞里,别人糊涂自己也不明白,看似气壮山河,实则一屁两响,对解决问题毫无用处,最多也就是猪八戒做梦娶媳妇——想着挺美
  
  三“我是看热闹的,胡乱顶一下的”
  
  赵老曰:赵家老娘曾经有云:看热闹不嫌事大,一语中的,几千年来,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看热闹的...
  
  四“抵制法货 ”
  
  赵老曰:一般来说,A面放完了,就该放B面了...要不然你放歌的人不烦,我听歌的人该烦了!
  
  五“还说自己是法制国家,抢了人家的东西法庭居然判被抢的人败诉”
  
  赵老曰:首先,英法联军可恶不假,一说这事就连一向和蔼可亲的赵老都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只是,又回到那个技术性问题,没有实例证据表示这两件文物确实是被“英法联军”中的“法”,在火烧圆明园之时抢去。法律从来只是在最大可能的寻找正义,可它毕竟不是终极的正义,人们赋予法律契约上的职责只是要保证“公平”,而不是绝对“公正”,中国俗语,法不容情,有些时候,有些人做的有些事情完全合乎情理,只是无奈不合乎法律,逆向来看,亦是如此,众人皆知兔首,鼠首皆是中华之物,归还也似乎在情理中,但若如此运作,恰恰有违法律核心之精神,即——“公平”,这两件东西不管如何来到法国,现在的归属权却是皮埃尔·贝尔杰,是他的私人财产,人家愿意捐赠我们当然应该“龙心大悦”,可不愿意也实在无可厚非。好比说赵老府上有一天忽然发现一个拿破仑的内裤,能值几百万,可是是中国人抢来的,现在法国责令我老人家务必归还,不然就雇200个法国老太太天天站赵府门口用马赛方言骂街,您说这算讲理吗?
  
  一些事情并非只有一个面目,解决方法也远非窄路一条,有时善巧要远比棒喝来的有效,如《太平广记》所言,“金刚怒目,所以降伏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

完成时间:2009.02.25 2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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