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商场买衣服,在刚刚下公交车的时候,我在路边见到一对母子沿街行乞。
母亲抱着约4岁左右的儿子坐在了百货楼的门旁,其衣着简陋,更别提那肮脏黝黑的皮肤,右手中拿着也不知哪里能来的食物吃着。儿子则似睡非睡的依偎在妈妈的怀里。让人看了煞是可怜。
在国人的心里,对待沿街行乞的乞丐其冷漠的态度多于施舍与帮助。其实可以理解,在社会大众的普遍观点中,乞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滥竽充数”不劳而获并有相当一部分资产的骗子。论谁也都会鄙视这种行为。
我对这种沿街行乞的乞丐有着自己的观点:其一,受我父亲的影响,我对四肢健全并有健全行为能力的乞丐那是真正的鄙视,尤其是男性。其原因很简单,一个正常人,在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完全有能力不依靠行乞而生活。其二,我对女性和小孩有着极其的怜悯之心。不言而喻,女性和儿童的生活能力并没有我们男性这么强,我并不是小觑女性和小孩子,其中也有例外的。但比例较少。我们应该更尊重以下客观事实。其三,我多多少少也受到了大众与身旁人的影响,多认为乞丐都是有组织的进行乞讨。这使得大众对乞讨的小孩和妇女也抱有一种冷漠的态度。当然,我们也把残疾人放了进去,因为不能认定是真是假故作姿态还是他人指使。
于是多少次见到这种乞讨的劣势群体也只是匆忙闪过。
但是今天,当我看到一个母亲抱着孩子,我深有触动。那陂陀的姿态让我很不是滋味,不知是偏见作祟,我还是匆匆走开了。
在商场中,我看着琳琅满目的东西。想着物质极大丰富的强盛祖国,我有点难受,由衷的感慨。我不去想那些偏见,不去想是否是有组织的进行乞讨。我也只是想,如果这是一对苦难的母子,那这对母子的人生的道路又在那个方向。这又让我想起了大街上繁多的人群中有多少小孩子靠乞讨生活。我想,再怎么说,在这种年龄段里,他们也应该在学校啊。高中课本中,我想到一句话:现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先富者带动贫者,实现共同富裕,并最终走向共产主义道路。
也许,就连现经济极为发达的美国,乞丐也是常见的群体。更可况我们从百废待兴之中才慢慢成长了60年。我并没有去厌恶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意思。而是在冥想,由人类组成的社会,我们是生活在这种群体之中的,但乞丐到底算不算这个群体,他的存在是为了什么?其生存的意义在哪里?我更希望我们繁荣昌盛伟大崛起的祖国能少一些这种弱势群体。我们都是华夏子孙,都是经过五千年的传承走下来的优秀民族。
我们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为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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