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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点特殊,明天是一周年的日子,却在今天做了个小小的了断,虽然,并未最终谈好了断的条件,但结果已经是赤裸裸的......
俗话怎么说来着?可以同患难,未必能共富贵,去年这么难熬的日子大家伙儿都一块熬过来了,都沐浴在阳光下了,却出了此等怪事儿...伤心哈
想想自已也是个比较恋旧的人,去年,为自已做了个艰难的抉择,在XY混到主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也曾想过为它献青春献热血,为它成为服务行业典范而努力(直到现在,我依然为我曾经是XY的一员感到荣幸),可是,人事异动,管理变化,再加上几个铁血哥们儿的合计,最终艰难的决定了离开,直到今天,还没敢跟家里人说.付出的代价,也就是为了和几个好朋友一块好好的单纯的多挣点钱(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有一幢二层楼的小房子,蓠芭上爬满喇叭花儿,做个无忧无虑的农妇,这些的基础是挣到足够的钱),一直以为以我们的人品和关系,一定能够摆脱"朋友合伙必定不欢而散"的怪圈,呵,结果,高估了我们,钱是这么可怕的东西,能把一个好好的人变的这么贪婪且不顾情义,为什么就不能象我一样,爱钱,但是取之有道呢?(呵,夸自已了哈,但事实如此),为了一个人的背叛,把大家的心都伤透了,看着他还面无愧意的侃侃而谈,杀他的心都有了,想想自已,上海早已把我锤炼的铁石心肠,多久没哭了,今天却把眼泪惹出来了,不为这个用心险恶的社会,只为曾经的情义.说到底,还得承认自已是个内心柔软的人.
最后无法达成一致,选择了择日仲裁,必竟上法庭更伤人吧,明天,他和我们又都得费尽心思去算计对方了,毕竟现在的法律未必有理就能赢,往往守德的一方反而变成败诉,做我们这个行业的就更加着重文书证据了,做个好人难啊...
最后,奉劝各位林友,不管关系多铁,想继续做朋友,就千万别合伙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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