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带走了一个又一个鲜活活着时生活得颇为艰辛的生命。
昨天与人说起一种冲动来,说起这类冲动的起因、意识与功利的冲突,还有它可能造成的后果。这类看起来像是敬业,像是在履行职责的冲动,这类往往产生于我们常说的那种要求很严格标准很高为人很有特点很有作为的人身上的冲动,内在的动因离不开贪婪,甚至可是说是贪婪左右了人,促使了冲动的发生。这类冲动之于相对人的傲慢一揽无余。
我能,本是一个算不上积极算不得消极很中性的一个表达意愿和展望自身能力的词汇。生活中很多时候,“我能”这个词却成了欲望不加掩饰的表白,成了一心只想成全自己却无视他人利益与权利甚至生命的堂皇冠冕。
看到过一个提倡法律民族化的人说中国人特有的一个特点,认为自己总是个例外,可以不受事物通常规律的制约。这种我自在规律之外的观念,论证了他中国的法治之路不可忽视国情的理论。且不说论据与结论间的逻辑性如何,拥有自己可以享受例外于事的常态的待遇观念的不止是中国人。比如,基督教文化下的人拥有的这种观念甚至更为强烈。稍有点不同的,后者的信心是建立在对上帝的信仰基础上的,是对自己通过努力方可获得成功的激励。国人持有这观念的信心则大多来自于对规则的侵蚀并屡见成效上,所谓剑走偏锋,投机取巧是也。
链条,也是这冲动产生的动力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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