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错案的受害者是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的村民赵作海。十二年前,曾一起外出打工且有矛盾的同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失踪。而后,他的亲戚便将赵作海告到了法庭。恰巧,本村在打井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具无头无了一半腿的尸体;村民和公安机关便认定是赵振晌。于是,这个无辜的农民赵作海便成了杀人犯!
并未杀人的赵作海为什么要承认杀人了呢?98年5月,赵作海先后9次作了有罪供述!时至今日,我们才得知,那都是警方的刑讯逼供造成的啊。大权在握的公检法,或许是为了因破获案件而立功的心理吧;竟将一名无辜的毫无反抗能力的中国农民宣判了死刑!这可是在当代社会里改革开放了20几年的事情啊!好在没有立即执行;在狱中过着生不如死生活的赵作海竟没有一次提出上述!这样的现实,是何等的无奈和悲哀!足以说明,绝望无助的这位农民,早已失去了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在狱中,他只有努力“改造”;还先后获得了两次减刑的机会。多么遵纪守法的一位可爱、可悲、可叹的农民啊!
苍天有眼,在躲避了12年而最终想要回村领取养老保险的赵振晌,竟于今年4月30日回到了赵楼村。
当一切都真相大白的时候,当被法院宣判自己无罪释放的时候,这位朴实的农民竟再也无法掩饰自己心中积郁了12年的冤苦,嚎啕痛哭起来。然而,此时的他,却早已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了!
人生有几个12年啊?尽管65万元的赔偿金,能换回他曾失去的岁月么?想想,还真的可怕啊!如果哪一天我们有谁得罪了某些人,那置你于死地的轻松,不是犹如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吗?
今年的我们,遭受了很多的不幸,很令我震动;然而,这一次错案的震动,还真是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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