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有五波经济浪潮,这五波经济浪潮有着相同的规律:
1、“个体经济”是1978年先期出现在广东及沿海地区的第一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有二三十倍,多则百倍。如二三十元批发来的衣服,运输到异地后则卖一二百元,多则卖三四百元。早期其代表人物有马胜利等。当“个体经济”试运行13年后,中国政府1991年出台《中国工商管理条例》对其规范后才正式承认“个体经济”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2、“股票”是1986年先期出现在深圳的第二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四五十倍。当时是1元钱的原始股,没人买,还要政府强行摊派,就是有人拿着被政府强行摊派来的原始股,也会把它低于成本价卖出去,因为有人觉得拿着这“一张纸”没有拿着人民币安全。而原始股一上市,最高炒到了四五十元一股,当初那些先知先觉大量收购原始股的人一夜之间纷纷成为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早期的代表人物有杨百万、林园等。当“股票”试运行7年,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中国政府于1993年出台了《证券法》、《公司法》、《审计法》等,对“股票”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才正式承认“股票”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3、“房地产”是1988年先期出现在海南和北海的第三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一二百倍。当初那些在海南和北海“玩”房地产的人,大部分是凭关系花几十万或几百万就可以“圈”一大块地,办理好手续后请设计师把图纸和模型做出来往售楼处一摆,就可以按图纸卖房子了,我们称之卖“楼花”,是香港爱国人士霍英东先生发明的,待房子卖得差不多了,就用卖房子的钱再来建房子后交付业主使用,开发商是用很少的钱通过“资本运作”,就可赚走很多钱,早期的代表人物有王石、潘石屹等。当“房地产”经济运行6年有了一定规模,且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时,中国政府在1994年出台了《中国房地产暂行管理条例等,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才正式承认“房地产经济”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4、“电子商务”是1990年先期出现在北京中关村的第四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达到二三百倍。当初陈天桥以五十万人民币踏入互联网领域,几年光景资产迅速扩张过亿;阿里巴巴网站总裁马云当初和十几个同学在杭州以十几万元人民币起家,也在几年后资产过亿,现在陈天桥和马云都是资产上百亿的大富豪。早期代表人物还有丁磊等。当“电子商务”业试运行了将近10年时间,中国政府于2002年相继出台了《中国电子商务暂行管理条例》等,对“电子商务”市场进行了规范和立法,并正式承认“电子商务”业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5、1998年先期在广西出现了第五波经济浪潮,早期利润1000倍,三年后利润降到260倍左右,现在降到220倍左右。到现在还没有立法、还在试运行,还属于初级阶段。早期代表人物有现在的蒙牛集团的总裁牛根生等,他被伊利开除以后,被朋友要约到广西成为第五波经济浪潮的一员赚了一个多亿的资金,回到内蒙办了一家蒙牛牛奶厂和伊利竞争,现在他越做越大。
纵观这五波经济浪潮其代表人物和超级大富翁都是出现在行业的初期,都出现在行业没有立法、规范之前,立法和规范以后的行业我们再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超级大富翁出现了!这是因为如果我们在一个新兴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没有立法和规范之前就去从事的话,此时是利润最高、风险最小、操作最简单的时候,任何行业,先知先觉为机遇者,后知后觉为行业者,不知不觉成消费者。李嘉诚从商五十年在其《李嘉诚传》中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们生活是否有渴望,如果有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在您面前,你愿意抓住吗?当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只有5%的人知道时赶快做,这就是机会,做早就是先机,别管是什么行业;当有50%的人知道时,你做个消费者就行了;当超过50%时,你看都不用去看!
另一方面,这五波经济浪潮除第三波经济浪潮需要一定关系和内部消息外,还有除电子商务需要一定电脑和网络知识外,其它三波都是普通百姓可以从事的。但为何先知先觉者总轮不到自己呢?因为更多的人在机会面前睡觉,或前怕虎后怕狼胆识不够,或看别人成功后再去做,观望再观望,在观望中失去了机会。
林友们,你猜到第五波经济浪潮是什么吗?你是想做机遇者、行业者或是消费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