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的热带原始森林,神奇无比的动物世界,就已经令人无限神往,而更加引人入胜的是,这个动物世界的中心是一个闻名世界的狼孩,他就是毛葛利。这也是新学期师生共读一本书活动的首本书《丛林奇事》的主人公。狼孩毛葛利由母狼腊可沙的乳汁喂养大,棕熊巴鲁交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伊拉给他传授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他遭受过猴子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喀阿把他解救出来。他同丛林的居民经受了百年未有的干旱折磨,听了动物世界的“创世纪”,亲身体验了到“丛林法则”的威力。他凭借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的水牛大军,踩死了丛林恶魔——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17岁的时候,一种莫名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人间……
毛葛利在故事中无疑是不幸的。从小的时候他就被狼收留,喂它乳汁,教他兽语。他同样用四肢行走,还为自己不长毛而苦恼万分。为此老虎希尔汗总叫他人崽,想方设法要将他成为自己口中的美餐。一个人孩,在美妙的童年,理应受到母亲百般的呵护,细心地照料,享受故事童话中狼的狡猾,老虎的凶险,猴子的可爱,老虎的威严,棕熊的笨重,蟒蛇的粗鲁,而他却与狼虫为伴,虎豹为亲。毛葛利无疑又是幸运的,他遇上了他的第二母亲母狼腊可纱,她用心的呵护她,用自己的威严在狼群中为他赢得位置,棕熊黑豹也喜欢他,教给他丛林法则生活技能,就连森林里的小鸟,乌鸦,老鹰也会因为他的呼唤和危险奔走相告,传递信息给毛葛利的“父母”“老师”,而他们更是置个人生死于不顾,请求强者出山,救他与猴子的股掌之间。他凭借自己的勇敢,智慧,带领丛林自由民克服重重磨难,获得幸福的生活,为此大家都默默认可他就是丛林之主,他用自己的实力证实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毛葛利是一个强者。从小他四支行走,生活与野兽之间,可是他却没有身处逆境而物竞天择,而是勇敢的和自然抗争着,从小他拥有的就是露天的房屋,鲜血淋淋的生食,自己要去捕食的考验,他接受了命运的不公,他勇敢的和命运抗争,他心存感激,为了他的狼父母,为了老师他学会了丛林中所有的动物要语,他和睦的和他们相处,甚至处处为他们着想,从无意中成为村子的牛倌,驱赶水牛大军踩死希尔汗,为此村民将他视为巫师,要追杀他。多么愚昧的人类。别人帮自己除掉了威胁,而他们竟然要恩将仇报,当然这里有人类永远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可恨的利己主义——村民看上了曾收留毛葛利的美思瓦家的水牛和财产。竟然想好了毒计——谎报美思瓦夫妇被毒蛇咬死了,抓了毛葛利祭祖。最终,毛葛利利用智慧,感恩图报,让美思瓦夫妇远走高飞后,放丛林进去,吞没了村庄。肆意破坏自然,违背自然规律,扰乱自然和谐,受到惩罚的自然就是人类自己。无疑,毛葛利有事有情有义的,他感念美思瓦给他牛奶,收养他三个月,在此期间教他人的生活习性,故而在丛林吞并村庄的那一刻让她们远走高飞。善有善报,17岁春天的的冲动里,毛葛利离开丛林奔向人间的奇遇竟然是遇到的第一户人家就是美思瓦的新家。由此也就有了后来他成为护林警察,娶妻生子的故事,这在《丛林奇事续集》中将会看到。
毛葛利还是一个军事家。他懂得作战策略,他明白借计他人,他会利用动物们特点扬长避短为我所用。《红狗》中,大象哈蒂都已为红狗让路,让他们肆意在自己的丛里里猎食,可是毛葛利里不愿意让丛林的自由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了狼群个体户的仇恨,他找到蟒蛇喀阿,与他商量对策,将红狗引到了山峰峡谷水流湍急地带,利用黄蜂的怒火中烧,迫使200条红狗部队在水流里顺流而下,而他的狼群战士则在下游浅滩地带等候,乘其疲惫仰头抖尽浑身水迹的时刻,咬其喉咙,杀他个片甲不留。事实证明,毛葛利成功了,自此,丛林最大的威胁解除了,来年的春天才有了动物们其乐融融的安逸生活。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毛葛利的形象清晰如在眼前,丛林的安谧静美,血腥屠杀,历历在目。佩服作者吉卜林, 他细致的观察能力,新颖的想象,雄浑的思想和杰出的叙事才能,也正因为如此,他于1907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如同许多的寓言故事一样,动物世界往往是人类社会的折射,在著作里,鸟兽鱼虫的话语都被译成人类的语言,每个动物都有各自的姓名和个性。在动物世界如同人类世界大家都有共同遵循的法则,那里也有真善美,假恶丑的斗争。正如齐炜曾说:人类遵守法则,社会才会和谐!
感谢毛葛利让我们感受了人的真善美,也通过他在危机四伏的丛林游历了一番,带给我们对人事的深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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