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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组织有望直接注册

写作者:胡杨林边的看客     日记本: 幸福依然在路上

日期:2011年07月0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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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报道,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近日公开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
  
   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不需再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挂靠。
  
   这被看作是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破题之语。
  
   有学者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对于民间组织的三个管理条例,不管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是《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在修订当中,且其修订方向都比较一致,即改变这三类民间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目前这一修改进展比较顺利。
  
  ——摘自网络


2011年07月08日09:53     [补记]
    昨天中午去了邮政银行。

完成时间:2011.07.07 14:59:04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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