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近日公开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
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不需再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挂靠。
这被看作是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破题之语。
有学者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对于民间组织的三个管理条例,不管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是《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在修订当中,且其修订方向都比较一致,即改变这三类民间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目前这一修改进展比较顺利。
——摘自网络
2011年07月08日09:53 [补记] 昨天中午去了邮政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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