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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赵庚奇《试论史志区别的四个问题》一文,受益匪浅。史与志的区别,大致体现在“四个不同”上,即体例结构不同、资料详略不同、功能不同、写法不同。
体例不同。中国通史著作均以时为经,按历朝历代顺序纵(竖)分。20世纪80年代以来,方志的体例结构是横排竖写。
资料详略不同。(1)地方志包容的资料比历史著作广泛、丰富,历史著作以记载过去为主。(2)史主要记述人类社会活动, 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历史事件;志则作为资料性文献,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包。(3)历史著作有主线,围绕主线展开论述;地方志则不设主线,举凡一地一定历史时期自然、社会和人文的基本情况, 凡有史料价值的都要作全面系统的记述, 虽有详略主次不。
功能不同。史书力求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 为当代统治者提供借鉴,不但回答是什么, 更主要的是要回答为什么。地方志却不承担也承担不了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任务, 只能作为资料书作如实记录,如果充斥着大量不切实际的所谓“经验”、“规律”,不仅影响志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而且可能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写法不同。历史著作重在评论,贵在观点创新,阐发前人没有的新观点,写法上为史论结合、夹叙夹议。地方志的记述方法则可概括为:述而不论、寓褒贬于资料的叙述之中、必要时作画龙点睛之笔,力求彰明因果,反映规律(不是探索规律)。
把握好这四个不同,对下一步编写《贵州省国土资源志、地质环境篇》定有好处。感谢这位专家,也感谢网络强大的查询功能。
追记
史与志编写需要厘清的思路有三
1.史远而志近(有隔代编史,当代修志之说)。
2.史专而志广(有史主论述,志著广征云云)。史以时系事而志以类系事(有史明其纲,志明其目之论)。
3.史以议论为主而志以记叙为主(所谓史重探索历史规律,而志只反映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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