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突然看见麦当劳的杯子,是那种彩色的塑料杯,觉得很好看,所以上星期第一次去光顾了,可是事实上似乎并没有那么乐观,里面的可乐比我想象中的要恐怖多了,实在好多好多,怪不得9元,因为觉得贵,所以我在买时下定决心要喝完它,可是现在只好倒掉了。这种心理斗争经历了两次,所以我拥有了两只非常好看的杯子。
我很喜欢麦当劳,因为里面的派,里面的奶夕,可是周围的人却喜欢肯德鸡,因为F4,因为仔仔,所以每次约会总会有挣扎,不过仍然感谢这些地方,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我才能那么快乐的度过我的青春,那个只有幻想却没有物质的青春。
所以这个杯子也会成为我以后的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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