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官多大酒量就多大,说这话俗吧,可是现实就是如此,说要就此遵循吧,觉得未免也太会耳濡目染。
以前想,本来就不喜欢喝酒哪有非要喝的道理。现在开始慢慢的接触社会里不所知的未所预料的人了,知道了逢场的人情世故,你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会说可能太夸大其词了,可是总觉得,以后这档事多着,我就想着,究竟是去好好的学个海量以次应付一切逢场作乐的,还是索性滴酒不沾避免参加这总场合?
这几天老板出了奇的好心情,就一个月内莫名其妙的请全体员工两顿火锅,虽说,火锅吃不了多少,可是抠门的人还不请的说。最初的一次,还算是好点,因为咱们还没等老板来就自己开动吃了(不等、不管了),所以只叫了啤酒。说是每个人都要喝,要活跃气氛。我只喝了一口,其他同事代劳了。可后来一次,老板首当其冲叫了6小瓶二锅头,靠······丢了一瓶给我们3 个女孩子,先把我最初想推搪的“打包回家”的说法推翻掉了再说要全喝完见底。咱可是几乎等于和酒绝缘的人上来就喝白酒,不要昏死的啊。倒在小杯里一闻,靠,如想象般的难闻,都不想呼吸了。喝下去需要很大很大勇气啊,虽说不是毒药不需要那中很痛苦绝望的表情,可是那吞下去的一瞬真是无尽的呐喊和无奈啊——苦啊——喝了点觉得胃里实在难受,就吐了。最后他们怕我喝醉了,也就没再让我喝。
第二天,那胃还是在作祟,难过啊。喝酒那么痛苦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不明白。晚上回家,还被爸说了一顿,说我自讨苦吃,干吗要喝,说不会,不喝就是了。有那么简单吗?说的轻巧,说话的不牙疼。
我想这该如何是好,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这本来是喜好的事,干吗干的那么累。喜欢的就喝不喜欢的就不喝,萝卜青菜给有所爱,干吗那么强权主义。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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