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人居于室,某日,父至,乃送其小女所求于前天之证明材料一份,皆携其小叔(车夫),少谈片刻,稍事休息,须臾,父归,其二送至校门口,留守一人看家,“仅驻足于门庭”(注:此处误,此皆当事人之语,实乃送至楼下,长眼送别),事结,遂引出一段“物语”——
其一发其感慨:当世之人,尤为大学之莘莘学子,皆不通人情世故,乃父至,竟不至送于人前,此无有感情之观。
另一附和:父远几里而来,当话别,岂能不冷不热。
此女辩驳之:人之于前,当是有礼有节;人之于后,亦应有节有礼。然父之所至,乃至亲之人,缘何架构于虚情俗礼之上。儒道之外圆内方,此于外人,当是应对,所到之处自然礼之所至,节义为之,然父不比外人,此以真情示父,犹有不可乎?!
此乃今早一小事,望众位有意,可否一评?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