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文集里曾有两篇关于“性骚扰”的文章,当然,那是发生在身边的真实的事。一切本早已成为过去,可昨日的法制报道,却让我重拾旧梦。
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的“性骚扰”案例中,只有一个案例是打赢了的,可受害者却只得到了二千元的精神赔偿金!试问:这两千元究竟能做什么,能抚慰受害者的心灵,能还给受害者一片澄静的天空,还是能让受害者回归故往?
那没赢的呢,不仅没有还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反而受到的是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难道不告还是对的,告了还是错?那该让受害者怎样起来反抗?难道学会默默承受,这就是美德?
都说女人不是弱者,可于当今社会,女人依然是弱式群体,依然受到方方面面的侵害。阿宝哥曾说过,女人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需要我们的保护,那试问,这保护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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