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了《家庭》的网站,看到林夕那篇《情人的时间价值》。故事说一个女子明知道别人有家室,也鄙视那些做情人的女人,但自己却做了情人。然后在某一天她想去他的家看看,他也答应了,说服了妻子带着孩子去度假。她在他的家中,感觉到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比不上他送给自己的那个。然而他的一个动作却让她的自豪感与优越感荡然无存,那便是男人进门后那个让她觉得陌生的摘表动作。他在她那儿,无论呆多长时间都总戴着手腕上的那块表。
故事很短,却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关于情人的话题。那时候我还在学校,晚上听广播电台的热线节目时有个女听众打电话说有一男子对她特别好,曾对她说除了让我和现在的老婆离婚,我什么都愿意给你。然后热线节目的主持人说,那个不能和他老婆离婚的条件其实就已经显示了你在他心中的位置,你怎么都不如她在他的心中重要。
如果这两件事情只是发生在文本中,人们可能会把它的结局安排成两人分手。而在现实中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情人。有时候我们会忘了,虽然可以做很多事,但不是每件事都必须去做。爱一个人或者真的会是一辈子的事,但只有真正回到自己的家中,做回真实的自己时才会忘了时间的存在。就当我想写篇与之有关的评论时才发现了自己语言的苍白,看来以后还是要多看看杂志上的文章了。下面是这篇文章: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5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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