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妈呀!都7点30了。”拿起闹钟,把自己都吓了一跳。“腾”地起身,胡乱地抓起放在床边的衣服往身上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跳下床,刷牙,洗脸,梳头发,一如一首锅碗瓢盆交响曲。一阵噼里啪啦之后,冲出门的那一刻,抬起手腕看了看表:7点40。于是,背起书包,慢悠地晃荡,在去教室的路上。
准备买早餐,才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带上我的孔方兄。此刻,那个满面笑容的店主正等着我的“兄弟”入帐呢。于是,我豪爽地把书包一放,说:我马上就回来!然后狂奔寝室。哈,破记录啊!800米从没跑过4分钟的我,(我一向跑4分01秒,呵呵)第一次以25米每秒的速度(大概是那么多咯)在店主的“注视”中又回到了店中。他问我干什么去了,我说拿钱。他说了一句让我喷饭的话:“你中午拿来给我也可以啊!”
我哭。再看表,妈呀!!8点05分!!于是,又是一路狂奔。我就这样迟到了,记时15分钟(因为我还吃饭了的啊!) 2005年11月29日11:11 好着的啊 [补记] 今天之后,我知道了,书包永远要在头天晚上装着钱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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