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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则,当解惑一种

写作者:木铃     日记本: 木铃之声

日期:2005年11月30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333

  朱伟先生:
  冒昧跟帖。刘氏之说纯属臆断,“红外线”是也。
  以下是我对秦可卿问题的考证,收录在即将出版的拙著《《成书过程新说》中。如有时间,请寓目。也有投石问路之意。如蒙不弃,看后或可交流。rat-mao@tom.com(毛老小豆)
  
  
  秦可卿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的演变
  
   秦可卿是《红楼梦》中一个十分神秘的人物。虽然她在今本中的事迹很简单,但是脂评中“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两条批语透露出来的这一“隐”一“删”背后不知隐藏着多少引人入胜的文章。本节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探求秦可卿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形象的演变过程,揭开她在被曹雪芹一“隐”一“删”之前的原始面貌。
  
  (一) 秦可卿身份地位上的几个疑点
  
   让我们先来回顾秦可卿的生平:
  
  书中第八回回末有云:(秦业)“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后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是贾府主子里辈份最小的一辈。过门后与公婆、丈夫关系融洽,所谓“连脸都不曾红过”。与王熙凤关系甚好,行事“温柔和平”,甚得上上下下的喜爱,是“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可惜未曾生育便一病而逝。她的一生看来简单明了,但认真考究起来上却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首先,秦可卿与贾蓉的夫妻关系非常勉强,甚至不能成立,因为秦可卿与贾蓉在年纪上难以找到结合点。我们知道,秦可卿有个弟弟秦钟,而秦钟与宝玉同岁,大约十二三岁上下年纪。书中第二回说“贾蓉十六岁”,似乎秦可卿比秦钟大三到四岁,在十六七岁左右为宜,这样才堪与十六岁的贾蓉配为夫妻。但这个“秦可卿十六七”的假设站不住脚,因为她十六七岁时秦业已经年过半百,一个老头子又怎会突发奇想去抱个小婴儿来养呢?再说,秦业抱养秦可卿是在“夫人早亡”的“当年”,说她比秦钟大十岁不为过。这样一来,可卿至少就有了二十二、三岁,她大贾蓉最少六七岁,难道是童养媳?这未免太过匪夷所思。
  
   其次,关于秦可卿的描述不符合“贾蓉之妻”的辈份。秦可卿死讯传来时,书中有这样的文字:“那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贾蓉是宁国府最小的一辈,可卿同样也是最小的一辈,那么她死后绝不会有什么“下一辈”的人来怀念她。而且在贾蓉这一辈的男主子中并没有第二个成亲之人,所谓“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显得莫名其妙。
  
   第三,秦可卿的身份地位与其托梦时的所言所想不符。在宁国府里有贾珍之妻尤氏当家作主,根本轮不到她这个少奶奶来掌管家务。一个没有实践经验的人又怎能大发脂砚斋所说的“令人悲切感服”的“其言其意”呢?那些感慨又怎能是她这样“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
  
   第四,秦可卿的人际关系十分尴尬。一边她和王熙凤好得像“蜜里调油”,一边王熙凤却又和她丈夫贾蓉眉来眼去,干点在灯影里拉拉扯扯的勾当(见第五回、第十七回),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第五,秦可卿死因前后不一致。判词中说她是上吊而死,可是后面又说她是病死的。
  
  (二) 秦可卿原始身份初探及其意义
  
   胡适先生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笔者提出解决以上疑问的“大胆假设”是:在《红楼梦》旧稿中,秦可卿是“贾珍之妻”而不是“贾蓉之妻”,这个答案不但能够解释以上的种种疑问,而且可以为一些红学的“千古之谜”找到答案。
  
   首先,她的年龄完全可以与贾珍匹配。事实上,前文估计秦可卿二十二、三岁实在是留了情面,因为秦业抱养她的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较为妥当,否则其“夫人早亡“的“早”字就不好解释,这样一来,秦可卿的年龄应当接近三十,作贾珍妻子至少比作贾蓉的妻子合理。
  
   其次,解决了她辈份不合的问题。她长了一辈,故而有下一辈的念她的好处;贾府中的孙媳妇至少有两个,在王熙凤过门前她比李纨吃香完全是有可能的。
  
   第三,为“托梦”一节铺平了道路。她是宁府堂堂正正的女主人,和凤姐是妯娌,又都是东、西府的实权人物,故能托梦凤姐细说家族的去向。关系亲密不同寻常也顺理成章,否则一个是婶子,一个是侄儿媳妇;一个当管家,一个作少奶奶,有什么共同语言呢?
  
   第四,摆脱了尴尬的困境。这样一来,就算王熙凤和贾蓉有点什么“猫腻”也正常多了。
  
   秦可卿与贾珍配成夫妻着实吓人一跳,这就意味着人所共知的“爬灰”公案的主角变成了贾敬和秦可卿!
  
   看似无稽,但事实上只有这个答案才能为我们解开三个谜:1、惜春身世之谜。2、判词中“箕裘颓丧皆从敬”的“敬”字之谜。3、“养小叔子”之谜。下面详细说明之:
  
  1、揭开惜春身世之谜。
  
  在宁国府的人物关系中,最难懂的就是贾珍与贾惜春的兄妹关系。按照今本中提供的年龄计算,贾珍与惜春相差近三十岁。而书中又根本没有提到他们的父亲贾敬有在生的妻房,惜春的生母为谁?贾敬从哪里给贾珍生出这么一个年龄悬殊的“胞妹”?再者,惜春是宁国府里正经的主子却从小在荣国府里生活,性格古怪孤僻,生活在大富大贵的贾府却整天想出家当尼姑。贾母是连宝钗房间稍微素净些都忌讳的,而她对惜春的这种念头居然听之任之、不加干预。凡此种种,都不能不说是笼罩在惜春身世上令人不解的“千古疑云”。现在,有了“秦敬通奸”这把钥匙,惜春的身世疑团和古怪言行解释起来就简单多了。
  
  首先在身世方面:①贾敬在书中是没有在生妻室的,惜春不可能是贾珍的长一辈妇女所生;②惜春无母,但她不是孙悟空,无母的原因只能是“亡母”,而宁国府中只死过秦可卿一个女主人;③在贾敬没有妻妾的情况下,贾惜春只能是“敬秦通奸”所生。最重要的是,这正好满足惜春比贾珍小了近三十岁又是其亲妹妹的特定条件,否则,惜春的身世就是死结。
  
  其次在性格方面:①贾珍无法面对如此尴尬的“胞妹”而只好以贾母“极爱孙女”为由给荣国府收养;②惜春出身污贱,从小心灵受创,渴望能在佛门还她清白。荣府对此家丑也只能三缄其口,听之任之。最后她走上了青灯古佛的凄凉之路。
  
   2、解开判词中“箕裘颓丧皆从敬”的“敬”字之谜。
  
   秦可卿有一段无法解读的神秘判词。原文如下:
  
  [好事终]: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说它无法解读的关键就是“箕裘颓丧皆从敬”的“敬”字,它指的只能是贾珍之父贾敬。但秦可卿的死在今天的书里根本看不出和贾敬有任何关系。然而大家知道,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对人物来言是何等重要,对红学研究又是何等的重要,在这么重要的地方出现一个完全解释不通的内容作者有何深意?只有“敬秦通奸”存在,这个“敬”字的存在才没有不合理之处,判词也才能解释清楚。
  
  要特别指出的是:脂砚斋在此句之下批有“深意他人不解”。现在看来,这条批语的意思是:“敬秦通奸”的原有内容已经被作者改写成“珍秦通奸”而变得面目全非了,在流传的《红楼梦》中已经不复存在了,故不再为读者所知。脂砚斋所说的一“隐”一“删”不仅仅是删除一段色情文字那么简单,这一“隐”一“删”改变了人物关系,改变了情节内容,改变了故事框架,不但让贾珍背了二百多年的黑锅,让读者也当了二百多年的“睁眼瞎”。
  
  如果以上的推断大致不误的话,那么《红楼梦》中宁国府人物的原始关系就是下面的样子:
  
  贾敬
  
  贾珍 秦可卿 尤氏
  
  贾蓉 贾惜春
  
  经过曹雪芹后来的增删批阅,秦可卿降了一辈,关系图变成这样:
  
  贾敬
  
  贾 珍 ? 尤 氏
  
  贾惜春
  
  贾 蓉 秦可卿
  
   3、解开“养小叔子”之谜。
  
   “秦可卿原为贾珍之妻”可以对历来找不到答案的“养小叔子”一事做出解释。虽然笔者不敢肯定这个解释就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种解释起码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我们知道,焦大的名骂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爬灰的爬灰”,后半部分是“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但“养小叔子”这个问题一直找不到满足“叔嫂”这个特定条件的人选。我们在今本《红楼梦》中焦大骂人之前能察觉到的有暧昧关系的亲戚有秦可卿与贾宝玉、贾蓉与王熙凤。但是这两对人物的关系分别是叔叔和侄儿媳妇、婶婶和侄子,完全不同于“叔嫂”。现在我们通过对秦可卿原为贾珍之妻的身份进行还原,这个千古之谜竟然迎刃而解:它指的就是贾宝玉和秦可卿的不伦关系。因为:秦可卿是贾珍之妻,而贾宝玉则是贾珍之堂弟,恰为“叔嫂”。今本“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中他与秦可卿的所作所为不就正是焦大唾骂的“养小叔子”的无耻行为吗?
  
  需要说明的是,今本中贾宝玉的形象是经过作者“增删五次、批阅十年”后再次树立起来的形象,作者已经赋予他太多的美好愿望。在《红楼梦》十年漫长的成书过程中,那个与嫂子发生无耻行为的“贾宝玉”早已经被作者改造成为今天为我们所喜爱的全新的贾宝玉。所以我们不能用我们现在理解贾宝玉形象的爱憎来理解这一考证结果。经过作者的改动,他与秦可卿之间的所作所为已经退化成若隐若现在贾宝玉“神游太虚”中的一个故事,焦大的痛骂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 秦可卿之死
  
  一、关于秦可卿之死
  
   按照上文的推断,我们可以推测秦可卿之死更原始的面貌:
  
   贾敬和秦可卿私通,生下惜春,后来事情因为天香楼“遗簪”、“更衣”等原因败露,贾敬为此服毒自杀,秦可卿更是无颜偷生,贾敬死后她也上吊自杀。
  
   这样的推测不仅不会和今本中的暗示发生冲突,反而能够更好的阐释这些暗示的深层含义。
  
   首先,今本中秦可卿死后有一句话:“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这句话在今本中不太恰当,秦可卿病入膏肓是合家皆知的,而且她沉疴难起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合家对她的死表示“纳罕”、“疑心”没有道理。可如果秦可卿是跟着贾敬一起死的,那么这两个词到使用的恰如其分:公公一死、媳妇也死不可谓不“罕”,翁媳这样“巧合”的死法也确实难叫人不“疑心”。
  
  其次,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一般”,脂批说:“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脂批之语结合上文来看更具有批判意义。对于贾珍来说,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妻子“爬灰”,在生出一个小自己三十多岁的妹妹之后又共赴黄泉,贾敬固然是自己的父亲(“考”),秦可卿又何尝不似自己的母亲(“妣”),这种“如丧考妣”的“刺心之痛”,贾珍想不哭成泪人也难!
  
  二、关于秦可卿的葬礼
  
  今天我们在阅读《红楼梦》时总觉得秦可卿死后出殡太盛大了。
  
  第一,今本中她的身份是荣国府的长孙媳妇,但贾蓉不过是一个小小五品龙禁尉,五品官的老婆出殡恐怕也不需要惊动北静王这些王侯出来送殡吧!第二,葬礼的排场、所用棺木的规格也都和她本人的身份相差太远。第三,秦可卿死后的排场如此之大,可是贾敬死后的丧礼却总是一笔带过,仿佛贾敬在贾府中的地位还不如他的孙媳妇。虽然我们对上面这些问题说不出什么不对的地方,但心里始终存在疑问:这个秦可卿的丧礼到底是怎么回事?
  结合上一编对贾敬之死以及“红楼二尤”的考察结果,笔者以为今本秦可卿的丧礼、出殡的描写都嫁接的是贾敬丧礼和出殡的情节。也就是说,曹雪芹在写作今本第五到十八回这部分后插进来的文字的时候,他把贾敬的丧礼、出殡等场面描写全部赠送给了秦可卿,形成了今本在中秦可卿盛大的丧礼和出殡。理由是:
  
  第一,秦可卿丧礼过高的规格放在贾敬身上恰如其分。
  
  关于贾敬的葬礼书上有一段话:“天子听了,忙下额外恩旨曰:贾敬虽白衣无功于国,念彼祖父之功,追赐五品之职。……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由王公以下准其祭吊”。虽为五品,但却是皇封,这正好与秦可卿葬礼上北静王等王公贵族前往吊孝对上号。
  
  第二,按照前文考证,贾敬死亡是在七月前后,出殡在秋冬之际,这与秦可卿出殡的时间不谋而合。
  
  第三,这两个葬礼都有同样一个特征:死者都是五品身份。今本秦可卿是贾蓉的老婆,贾珍蠲的“五品龙禁尉”,贾敬死后皇上“追赐五品之职”。
  
  以上两个葬礼规格、时间、官职这三点相同的特征足以让我们相信:秦可卿的葬礼在旧稿《红楼梦》中就是贾敬的葬礼。不过后来曹雪芹把贾敬之死从前面搬去用于引发“红楼二尤”的故事,情节重点有所转移,所以曹雪芹就把贾敬的葬礼送给了秦可卿,安插到今本前半部分。
  
  (四)今本秦可卿故事形成过程概述
  
   一、曹雪芹对贾敬、秦可卿之死的改动
  
   曹雪芹对贾敬、秦可卿故事的改动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程,相信他为此改了不止一次,对此我们只能做一个粗略的估计。
  
   1、改动了贾敬死的时间。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贾敬的死在《红楼梦》的旧稿中时间比较靠前,大约应该是在林黛玉进贾府后的第二年夏天。因为从那个时候算起,到今本第七十五回中秋节离他死的时候刚好二年多一点。但是后来曹雪芹将林黛玉在贾府中生活的时间缩短了,又把贾敬的死期挪动到贾宝玉春天生日的当天去为红楼二尤的出场做引子,于是就造成了第七十五回中贾母说贾敬死了两年的话没有着落。虽然曹雪芹把贾敬的死期挪动了,但是却没有改写停灵百日后“腊月十二日”贾珍扶柩回籍的内容,进一步造成了今本在贾敬死期时间问题上的混乱。
  
   2、改动了人物关系。曹雪芹在删除贾敬、秦可卿故事的同时,把秦可卿原来的身份做了修改,使他从贾珍妻子变成了贾蓉的妻子。这样一来,不但使旧稿中的人物关系变得面目全非(今天脂批中所谓“遗簪”、“更衣”等文字就是“敬秦通奸”阶段的遗留到“珍秦通奸”阶段的情节,最后被脂砚斋建议删除了),而且完全隐藏了惜春的身世,造成了今本秦可卿和惜春身份地位上的一系列不解之谜。
  
  3、改动了情节构成。曹雪芹将原本是贾敬的葬礼安排给了秦可卿,主人的身份变了,但是规格没变,造成了秦可卿葬礼上的许多矛盾。但是秦可卿死后贾蓉蠲的是“五品龙禁尉”,而贾敬死后天子封的也是“五品之职”,这两个一模一样的“五品”,正是曹雪芹的“不写之写”、“春秋笔法”。
  
   对秦可卿原始身份及其演变过程的探索,不仅有助于我们揭示出《红楼梦》成书过程中某个阶段的面貌,同时也让我们从中更清晰地看到曹雪芹为捍卫这部伟大著作思想性、批判性所做的斗争。
  
  毋庸置疑,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一回的内容是作者经过脂砚斋、畸笏叟等人干涉后的结果,有批语为证:“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又云:“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将以上对秦可卿原始故事的探索与这些批语结合起来考察,我们不难看出作者逼于无奈的改写和他在改写过程中坚持不懈的斗争。如果笔者前面的推断基本正确,那么,秦可卿的故事原来是十分惊世骇俗的大胆文字。原稿不仅大胆揭露了贾敬与其儿媳的丑行,而且还有“更衣”、“遗簪”、“私生女”之类的鞭挞与指控。这种大胆的笔墨,别说在二百多年以前,就是在今天的有些读者看来仍然是难于接受的。可以想象,这段文章在有着封建礼教深深烙印的脂砚斋、畸笏叟看来是多么的戳心扎眼、尴尬难堪,他们因此而对作者提出删改的要求也是不难理解的。要完全屈从于脂砚斋、畸笏叟的意见将其删除,作者肯定也是难以接受的。在这种尖锐的冲突中怎样才能求得一种平衡,作者首先作了让步。他按照脂砚斋、畸笏叟的意见进行改写,把原稿中过于激烈的文字该删除的删除,如“更衣”、“遗簪”的情节;该隐藏的隐藏,如惜春的“私生女”身份。同时,他又在改写中通过对人物关系的改写,该改变的改变,将贾珍之妻改成贾蓉之妻;该巧合的巧合,让贾敬和贾蓉都是五品官。这样一来,秦可卿原来的身份就变得烟云模糊,围绕她的一切人际关系都变得神秘莫测。作者只留下许许多多他没有处理圆满——也许是他也不愿意处理圆满的各种矛盾给后来的读者们去探求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良苦用心。
  

完成时间:2005.11.30 21: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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