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了。
横穿马路时,安静等候着往来车辆,我的目光是飘忽而空洞的,似乎一切尽入眼底,一切又远远遁之无形。
有个声音叫我的名字,又不太确定是否叫我。犹疑间,一辆飙出老远的摩托车折回来,停在身边,驾车的男人熟悉又陌生,这张脸绝对见过,但是在哪儿见过呢?
忘了我啦?他含笑而问。
很熟悉,只是一时想不起。只好坦率回答他。
我,师专毕业的,想起来了吗?他一字一顿,似乎帮我捡拾记忆的碎片。
恍然大悟。
也难怪我,一晃十年过去。而他,那张曾经年轻得只能称作男生的脸已布满岁月的沧桑。
一时有些感慨,真的象歌里唱的: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想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十年,在人生长河中,也不能说短,多少重大的人生转折在那十年完成?无需问起,他告诉我他在职院教书,妻子是文昌中学的老师,孩子3岁半上幼儿园。
还记得我啊?我问他。
怎么会忘呢。他说。
于是相视而笑。
想起来,有些好玩,这个外语系的男生,曾经握着花一次次出现在我家门口。每一回他来,老哥都要谑笑,送花的又来了。
认识他,纯属意外,那时,我已参加工作,因为职称考试,常去学院湖边的那个小亭里看书。有一回,正盯着湖水发呆,有个声音问我:请问,你是哪个班的?就这样认识了他,一个架一副眼镜,穿一套藏青色西服长相不错的男生。那时,他是大二的学生。而我一件白衬衣一条背带裙,拿一本书走在校园里,看上去确实象个学生。那一年,我24岁,他20岁。因为当他是小男生,所以也没往心上去,及至他捧着花一次次出现在家门口,我开始觉得不胜其烦了,于是不再见他,让母亲挡驾,谎称不在。这样三四次之后,他不再来了,而我也不再去学校看书了。自始至终,我们之间什么也没说过,又似乎什么都说了。
你不再原来的单位了?他问。
是的,不在了。
从留在这个城市起,就一直想找你,没想到今天碰上你。
是啊,真是巧啊。
他掏出手机,告诉我你的手机号好吗?
其实,我是一个不喜欢带手机的人,斜挂着的小包里常常是一枝笔一小本纸外加一支口红。于是我说,还是我记下你的手机号吧,写那几个数字时,因为虚着姿势,常常写不印,回头又写。这时,我发现我那只脱去皮手套的手因为中午忘了抹护手霜,风一吹,有些难看了。一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让我写吧,别写错数字了。他说
没事。头也没抬的说。
写完了他确定了一下,这才放心。
临走推车,又回过头来说:别忘了啊!
好的,不会忘的。
下午,从学校接回孩子,辅导她写完作业,想起来,于是发出一条短讯:问声好!呵呵,你得叫我姐姐呢,我比你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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