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说又,因为“又“代表着再一次,我再一次分手了。虽然说17岁还不算是该谈恋爱的年龄,但是好多的学生都谈恋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而我,这已经是第12次分手了,即使我不想,也没有办法。我是双子座的,书上说双子座是两种性格,而且双子座的爱情是轻松的,有见异思迁的行为。这可能是我的一个借口,但每次分手我都不知道原因是什么,而且还是我先提出的。每次都是没感觉了就分手,同学们都说我花心,但谁又想花心呢?有个我喜欢的人对我说过:“花心的人是在不断的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没有错,可是我再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有伤害了多少人呢?每次我都反省,但都没用,而且会使自己更烦恼。所以我会什么都不去想,一味地去玩,去忘记。即使是自己提出的分手,但还是会伤心,难过,毕竟有多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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