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上学的路上拣到176块钱,交给了班主任,中午回家后吃饭时告诉我的。我表扬了他。可过了几天他问我,捡到的钱是不是应该交给警察叔叔?我没敢回答,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到后来我知道老师没有因为他交钱而表扬他,他所知的和所见的也许不怎么符合。可我没有想到的是176块钱会孩子带来那么大的影响!暑期班一个礼拜要交150块钱,我和妻子绝对反对,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事情本身演绎成赚钱,生意人的味道。妻子跑到学校和班主任作了解释,老师也答应说,这是自愿的,爱上不上。可儿子回家说老师说的,我们不关心他等等……他嘀咕说,那176块钱不上交就好了!我听了赶紧交了150块钱。儿子有如下疑问:
1.他上交的钱应该是交给老师还是警察?
2.上交的钱老师如何处理的?
3.……
我是生意人,我除了生意外,我也是个正直的人,可我忽然发现为人师表的老师却比我还现实。师道,商道已被经混淆不清,只是赚钱的工具!在外久了,我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面对儿子,我却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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