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曾经委托一个帮助我打个官司的朋友来电话说,让我给律师回个电话。我把电话打过去了。他说,你的一万二千元的官司,需要交2000多元的诉讼费加出差费。我问,那官司打赢了,能不能把钱拿上,他说,不好说。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再申请同时,还要再交2000多元。我犹豫着,打不打啊。如果强制执行依然拿不上钱。我不是赔大了吗?
这笔官司按照正常程序,肯定是赢的。从2000年把我的货卖了,我要了几年都没有结果。直到2004底。因为当时的手续没有完备,我又让欠钱的那家单位给我补了一张。眼看着两年诉讼就要过,明明能打赢的官司却不打,确实可惜了。可打赢了,能拿上钱吗?
虽然钱并不多,可想起来就生气。
这12000多元的官司,我给朋友讲了,如果打赢了。我分他一半。当时我想,就是我拿不上钱,也不能让那些欠我钱的人平白那我的钱。可如果再我拿出4000多元,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把钱拿上。我不是真的倒血霉了啊。气不就更是不顺了啊。
唉!这年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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