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 查看:酒鬼大哥 > 2006年12月22日 的日记《天要我从命,我命天煞孤星》的留言:

  只为你守侯 留言: 留言主题:Re:天要我从命,我命天煞孤星

  不许胡说呀!命运我们不可以去该变它,但我们可以去做些努力~
  至少我们努力过:)

留言时间:2006.12.23 16:46   
被查看过 201 次 | 回  复 
  江鸣 留言: 留言主题:Re:天要我从命,我命天煞孤星

   两年来我把我最好的东西全都给了她,她叫王耀玲,是吉林省长春的,今年20岁,希望大家可以帮我谴责她,还有类似的女孩千万不要相信,以免上当,特别是老找借口和你吵架的。
   这说的什么话呀!如果一个跟你提出分手,没有原因的,伤心一下,没人说你,发一个感叹,没有人说你,可是二个,三个,四个还这样子,那你就应该检讨一下自己,明白不!

留言时间:2006.12.23 11:55   
被查看过 200 次 | 回  复 
  火山 留言: 留言主题:Re:天要我从命,我命天煞孤星

  e~`你这人好没意思的.
  不过是分手,干吗要这样呢?
  真是....如果你是孩子,只能说你还不懂爱情;
  反之,如果你已经是大人,只能说你好没气度.
  唉!
  爱情怎么会如此狭隘?
  

留言时间:2006.12.22 21:13   
被查看过 200 次 | 回  复 
  烟台魜 留言: 留言主题:Re:天要我从命,我命天煞孤星

  因为她们没发现你是个好男人

留言时间:2006.12.22 17:31   
被查看过 200 次 | 回  复 
  紫雪梅影 留言: 留言主题:Re:天要我从命,我命天煞孤星

  你这男人太没有风度了。真该骂。
  
  分手之后,请笑着再见。
  
  20岁分开,19岁开始在一起,20岁的年纪,还只是个孩子。何需让众林友去谴责哟。
  
  世界上有一种爱,不是天荒地老的相守,而是天长地久的相知,让分手后的情人,嘴角还会出现祝福的微笑。
  
  

留言时间:2006.12.22 16:31   
被查看过 200 次 | 回  复 

----  生命因我而美丽  胡杨林因我而精彩  ----


版权所有:胡杨林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