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弄清楚?
准备地说,那是官方给出的解释,社会学没有套用别的学科的理论做出如此的联系。 社会学对自杀有自己的关注角度、理解和解释。最为人们熟知是社会学者涂尔干的相关研究(他将自杀分为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四类)。 看过一个调查,说以职业分类的话,police的自杀率居首。如果这个调查结论靠谱的话,应激源(负罪、取义)就有拓宽的空间。 心理学者李子勋也有过下面的说法:一个人不顾生命危险履行职责实际上也是有自杀倾向的行为。
负罪自绝、舍生取义 …… 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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