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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lyjlwh200 留言: 留言主题:Re:气死老夫也!

  惯子如杀子。但自称老父似乎不妥,冰月亮也是,我还没称呢?

留言时间:2005.06.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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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umin_69 留言: 留言主题:Re:气死老夫也!

  “气死老夫也”亦是我的口头禅。

留言时间:2005.05.2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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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钻石 留言: 留言主题:Re:气死老夫也!

  哎

留言时间:2005.05.2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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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zf 留言: 留言主题:Re:

  以许你是对的.这叫做皇上不及,太监及,如今社会就是这样,不过,你以经做到了做一个教师的无私奉献,你是光荣的,在你的后面是众多人的支持,好好干吧,光明蜀于你的。

留言时间:2004.12.2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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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尖高手阿宝 留言: 留言主题:Re:气死老夫也!

  教育孩子,老师应该付主要责任,要不然花钱将孩子送到学校干什么?教育、管理、引导孩子应该有点强制性。

留言时间:2004.12.2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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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510 留言: 留言主题:Re:气死老夫也!

  现在的孩子很多都不知道珍惜。
  父母的责任也是责无旁贷的,或许大人也有自己追逐的生活吧!

留言时间:2004.12.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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