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此帖来自: 收录于:热点胡杨论剑专栏 版主: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空山无灵雨 收藏:3 回复:32 点击:2606 发表时间: 2004.06.11 09:58:41

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淡化个人?承担责任?
   文/空山无灵雨
  
   “往往是事情改变人,但是有时候人也可以改变事的,只要我们一起努力。”依稀记得无间道3陈道明有这样一句台词。我们自己呢?
   
   当我打下上面的标题我知道从某种程度来说我在否定自己,两年多或浓或淡的在林间嗷嗷,我今天终于决定用“肯定”你——“一蓑烟雨任平生”来让否定自己。因为你我来到林子,同样因为你我彻底断了最后对林子的不舍。
    
   一,淡化个人影响
   曾经一蓑的名字是我的骄傲也是胡杨林的骄傲,因为这个名字吸引了最初的一批的胡杨垦荒者,相传着一批又一批的林友进入,那个时候你是成功的,个人魅力甚至超越了胡杨林所代表的网站本身。随着网站需要进一步发展以及网站前期硬件或人员事故发生,这个时候高管合伙人包括你自己都决定淡化“一蓑”大名对林子的影响,因为一个成功并要做大的网站是不能一直依靠个人的吸引力来发展的,而且个人从能力上总是有局限性的,走过网站初期阶段单纯依靠个人影响反而会阻碍并制约网站的发展,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就是需要转型,依靠团队管理经营来发展胡杨林,这就是淡化一蓑个人影响的最根本原因。
   较为具体的是从2003年5月空山无灵雨和心情那任站长到现在人淡如菊当任站长,站长授权说明以及内部沟通都是尽可能将权利下放给常务站长,而一蓑全力保证网站技术支持。淡化个人影响这个决定从执行外表看来还是可以的。
  
   二,责任的承担
   无论胡杨林怎么发展,无论胡杨林网站内部支持运营出资合伙比例多大,无论将来胡杨林壮大到商业运作与否,无论如何贯彻团队管理淡化你个人影响,你“一蓑”作为胡杨林的创建者和技术支持人员, 抛开对合伙人对管理员对林友的责任,单单自己对你自己的身份把握是什么?我们每个泡论坛在林子混的人都有各自需要把握的身份,管理员的身份就是做好管理操作和服务林友以及发展所管理版面,林友的身份因各自需要或希望在林子做写手或水手或砖手或看贴的人,而你一蓑比谁都需要自己确定好自己的身份,那就是“主人”。只有确定好自己的身份,我们在各自的位置上才可能明确自己的责任, 因为责任而去承担和承受并且付出代价。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难明其位难,归根来说就是责任的承担,没有谁代替你去承受这份责任和相应的代价。
  
   那么你一蓑的“主人”意味着什么?
  
   首先的责任就是时刻要站在合伙人,管理员,普通用户各个位置上感受他们的责任和感受,只有全面感受各个位置的责任才能全方位体察准确判断网站发展方向以及较快较准确对一些建议和方案进行判断和执行。而您始终抱着固定的理念,永远面前虚心的聆听,却迟迟不吸纳,最后就象您对自己身份和责任的把握一样慢,才讲胡杨林模式重新更改,可惜已经走了大批中坚,还好网络就是人多,铁打的网流水的id,又来一茬一茬。
  
   再次就是“主人”本位的责任——“风雨来时及时出面遮挡,需要说话时及时发出声音”,因为您这个主人是特殊的唯一的谁也代替不了的,那么你的责任也是唯一的,即便是常务站长也不能承担本该属于你的责任,可惜从第一任到现任的站长都在分担着您“一蓑”大名之下的部分责任,比如网站发展前景的拟订,林友对网站本身设计理念的质疑等,我不得不很遗憾承认这个事实,两年多期间胡杨林从第一次拍砖事件到服务器事故,再至去年5月砖头横飞事件直至近三天管理论坛关闭事件,鲜有听到“一蓑”的声音,您干脆紧抱“一蓑”大名把面给全部遮掩起来,责任承担之名不见到成就了“一蓑”的神秘之名,身处各个事件中的林友都该记得事件中乃至事件后都有人疑问和感叹为何不见“一蓑”老大说话,哪怕是个人的看法。可惜您“一蓑”不是听不见,也不是林子的外面变化太快,而是您怕承担责任,您怕砖拍向您,坠了“一蓑”大名以后再怎么收拾那些事件的残局,可是您到忘了保住了“一蓑”大名,那些残局里残疾人怎么办?其实好些事情只需要您一点声音就纷乱皆止,难道你和我一样认同毛爷爷的大乱才大治之理论?
  
   我忘了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您还是尽了一次您“主人”的本位责任,在去年5 月空山无灵雨和心情在任时砖头扔的都比胡杨树还高的时候,您怕砖头砌的不稳砸到花花草草心疼,终于毅然的扯下面目,发出所有大事件中唯一一次声音:“让所有的错我一蓑来才承担”,可惜的是这个时候林子成了砖场,人心涣散,可惜这个时候最后一个砖头事件当事人和我这个站长都早低着头见人说对不起了,(我还是第一次说这么多对不起,可是那是我站长的责任,不过好象也有您一份的)即使您那时候声音洪亮悲情,就好象是港台剧里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台词,看着受伤的人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表情带凄哭且气愤状。可这于事又何补呢?
  
   最后就是肯定每个为林子贡献过力量的人,尤其是管理员。我先要回答下观者和您“一蓑”现在心里的疑问——“既然授权给站长处理网站管理事物,为何对我的责任要求这么高呢?”那么让我来解惑吧:在没有达到商业运做阶段之前,即使在有合伙人参与出资的阶段,从最高长官站长的任命授权来看请不要忘记都是您“一蓑”授权任命的,即便所有权利都下放给站长,这个下放在大家看来还是您在下放啊,所以权利下放但不是代表属于您的责任也同时下放,所以责任还是您的,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任命的站长自己就安全撤退到后方,所有你该承担的哪怕是你该和站长高管分担的责任都好似只是站长和高管的事了,让我更为遗憾的是细数事件和历任站长过程,无论哪任站长卸任您还是紧抱“一蓑”大名遮住面,不发一言,无论是时间最长的夜色阑珊和地下婴儿还是象我这样短命的以及其他前任站长,您真的是做到是朋友感谢都放在心里,可是您要知道到目前为止各个级别的管理员都是义务的啊,写字的人尚且需要他人的欣赏和肯定,何况是管理员乃至站长呢?肯定和感谢是不同的,感谢是不需要,那样太客套,而肯定是彼此的认定,更何况您难道只会忙着授权任命而不会写个总结通告以示肯定吗?肯定他人和赞扬他人都是不断凝聚人气的基本方法之一,可能一般林友不知道站长和管理员的辛苦,那您不该不知道吧,请直接给我一个解释吧!如果您说是疏忽我不能接受,因为十不过三,您已经过三了;如果您说是学不会我也不能接受,因为这分明是借口,肯定的话和字举手举口之劳而已,我替您想了不少可是我实在找不到让我安心的解释,还是麻烦您了。
  
   不是我罗嗦去细数可能现在的林友看起来都摸不着的事,但是责任本来就是很抽象的,我需要一些事例和叙述让您和大家了解责任在您这样的“主人”身上该是这样做的么?最高揭秘总得承前启后吧。其实我就想说给您“一蓑”听,让您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和责任扯的上关系么?是否真的象你在凌晨让第三方转告我可以坦荡面对我的这篇帖子吗?
  
   也许在你眼里责任在您身上是另外的一个含义,我这里郑重的提醒您,我要说的关于您的责任是您对自己位置确定下的责任,而不是对网站对谁的责任。请区分好之后一定要回答我。讲了这么多我们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您在林子里更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说的都是承担,只是我不喜欢逃避这个字眼,那试想如果您没有承担属于您的责任,那些表现是否就是责任分岔路与承担相反方向的逃避呢?
  
   三,从事件里看淡化个人和责任承担
   这两者冲突吗?我想您一定在问自己这样的问题,我一不小心等不了您慢慢琢磨出答案先告诉你我的答案——不冲突。
   借近三天内发生的“关闭管理论坛事件”我告诉你为什么有这样一个答案。
   凡事有果必有因,抱着“空山无灵雨”死亦何苦的决心写下这些话。
   “事件”:
   2004年6月10日
   夜色阑珊《请问:民主、尊重、信任?》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342469&userid=125
   seabird《就管理论坛关闭致一蓑》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342807&userid=125
   江月《管理论坛还是不关为好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342169&userid=125
   三人就6月8日人淡如菊站长《关闭管理论坛通知》(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339920&userid=125)在管理论坛内进行了这次包括前任站长,总编以及荣誉用户,管理员对关闭管理论坛的讨论,就此次讨论放在管理者角度和管理层面上来说我没什么可说的,在此我想说的是您“一蓑”在整个事情里所扮演淡化个人影响的角色。叙述里会直接牵扯有关林友,但为了事实的准确我先对不住了。
   请先允许我以我本名明辉起誓我所之言论皆为属实。
   作为现任站长人淡如菊关闭管理论坛是其管理林子工作发展中的一步,在做这个决定事先与林子的“主人”即网站创建者“一蓑”和现任高管通气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决定,“一蓑”表达了对于关闭管理论坛这个举措会带来一些冲击和不好的影响,主要理由会让卸任管理员和荣誉用户失去一个这样习惯的管理论坛沟通场所,对人心背向担心,最后还是表示尊重人淡如菊的管理和决定。这里尊重可以理解为不反对决定执行。
   而在关闭通知出来之后,“一蓑”和seabird,江月两位不支持关闭管理论坛的朋友在沟通中却表达出自己本身也是很不愿意关闭管理论坛的,希望他人可以出来表达这样的意愿,而采取的方式是让他人拍他自己来表达这样的意愿,所以管理论坛在10号出现了夜色阑珊和seabird的两篇质疑一蓑的帖子。我们都知道开会商量或是决定的事当你参与其中,既然你保留意见以表示尊重决定,为何在通知出来之后却在短期内和他人明显表达出相反意见,甚至商量以这样的方式去表达一些在自己看来善意的想法?(这里善意仅仅是看来是如此),作为一个网站核心人物之间在事先交流沟通不坦荡表达是自己的态度,我特别指名是自己的态度,从当事双方我所知道的您“一蓑”在沟通决定过程和私下沟通里是两个态度,在和如菊沟通时表达担心也只是说荣誉用户和卸任管理员会为此怎样?那你自己的态度是什么?你是赞成还是反对?有没有把自己的态度明确表达出来?而在私下为何能直接说自己不赞成不希望关闭,难道淡化您个人影响就是如此么?于是我可以回答上面我要你给我的解释了,一个商量决定时连属于自己的态度都不会正面表达却只在私下(不好听就是背后)说出来,让他人用拍砖,尽管这次拍的是自己,象您这样来表达意愿的人,对林子尽职尽责热情投入的朋友怎么会得到您的肯定之片言了。让我更失望的是夜色阑珊电话我时告诉我写拍一蓑帖子竟然不知道如菊站长有跟您事先沟通和通知,而且您是尊重决定的。
   不论朋友之间是否需要坦诚,因为现在的朋友就是利用和出卖的。作为合伙人作为曾经一起现在一起为林子发展挥洒心血的人可以如此两面吗?您“扮演”的真是周全。昨天有朋友已经转告给您“一蓑”我今天会拍你,下面是您我都同时在线却又通过第三方转给我的话
  
   “即使灵雨拍砖我也能很荡然面对:
   一、我到现在为止,只是私下跟你和江月商谈过这事,没有公开发表过我的意见。
   二、我是让你们拍我而不是拍其他人。
   三、我让你们拍我希望理清大家的管理理念,并不是为了让谁辞职。”
   我希望这几句话可以刻在林子最高的树上,让我们用仰望来解读。
   一,您说私下,您说没有公开,可是这样的借用他人的声音表达您的意见,表达您对于决定已经尊重之后您“自己的意见”,这样做人是不是太虚伪了,何况是几个在林子共苦的朋友。
   二,拍您为了要说明什么呢?这次有尽及时发出声音?可惜还是别人的声音,您还是紧抱着“一蓑”的大名。我所能想到的更卑劣的是您在苦肉计,让看了那两篇拍您的帖子,拍谁的成分又少了?
   三,这个希望真的伟大,是为了大家精神层次的需要了,是我们大家的管理理念了,可是我想问,管理最基本的是什么?是沟通,您连沟通都连纵相交,自己的理念还没理清怎么理别人的啊。
   对于您转过来的话我最后想问尊敬的“一蓑”老大,套用一句流行的电视剧名字,“您拿什么拯救你的荡然”来面对我这些话?
   说到荡然我还想问:
   您的荡然是在任何情况下坚决不站出来站在管理的最高位置面对所有的事情?
   您的荡然是避免自身“一蓑“大名受损睁着眼看最挺自己的朋友被拍被委屈也不吭声?
   您的荡然是怕面对尊敬您的人的质问永远只通过第三方转告您的意思?
   您的荡然是心底无私宽到懒的去肯定任何一个为这个网站(说白了就是为您)流泪流汗的管理员?
   我不敢期待您“一蓑”这么多荡然,请上帝睁开第三只眼吧,给你承担责任的勇气荡然一次接我这个不是砖的砖吧。
  
   光顾着做个爱提问提的小孩子了,回到这个段落的主题,淡化您个人的影响在您看来就是即使是牵涉网站程序更改删减这样的决定也不表达属于自己的建议?我感到遗憾,为您这样去解析当初大家这个良苦用心,淡化不是淡出,管理我无法知道您“一蓑”的实际能力,因为林在怎么困难您还是费心找个热心的林友来做站长,这个有待证实,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而我感到更遗憾的是如果您这样解析淡化个人影响的话,那就一直遵循下去,却又不甘自己的态度和想法无法或不敢正面表达,我想您是为了避免冲突,这个够善意思吧!可是我又有疑问了,正当的讨论哪怕争论何至于动不动要想到会冲突。这就象是一个人犯了错不承认还要解释,这就意味着你已经犯第二次错误了,原谅我这么直接,因为我实在不习惯两线作战。淡化的意义上淡化您“一蓑”大名超越管理团队乃至管理制度之上,可惜这个事实无论怎样努力去做,都在变相的因为个人的局限在阻碍和影响。这样的淡化是不和管理冲突,但是个人的作用需要去平衡制止一些事件的延续甚至更大的爆发,在平衡制止解决这个意义上就必须提到责任的承担了,您意识到自己这样无法替代的“主人”的责任需要承担哪些了吗?如果您真的意识到了我相信好些事件即使无可避免的发生绝对不会有其中一些后果的衍生;如果您没有意识到,那我只能希望空山无灵雨第二次死去可以让你意识到。
  
  
   昨天有林子一老朋友问我高管团结吗?,我没有其他答案——不团结。从以前到现在,所以林子才会时常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尊敬的“一蓑”,那我又想问您您在关闭事件里这样的做法和思考是团结吗?不要告诉我是,我宁愿刺瞎自己的双眼。毕竟我是胡杨林曾经乃至现在高管或合伙的一员,今天我这样的“肯定”我尊敬的“一蓑”大哥您,我已经把自己否定了。
  
   爱因斯坦说过:“愚蠢的人永远不可以战胜!”但愿我们自己都不是,也不要以为别人是。我们不需要去战胜愚蠢的人,我们需要战胜自己心里的劣根和不足,“一蓑”老大实现你的话,这次你说会正面我这不是砖的砖!
  
  
   空山无灵雨
   2004年6月11日

------------------------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回帖


回复人: 风起云落时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0:22

    原来还这么复杂
  偶是低管

回    复    

回复人: 瞬间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0:39

    好多事情我们自己本身就是个说不清楚。我无语……

------------------------
斑驳的象征,擦拭了一夜,孤独的光辉,才懂的感觉,独光不停的摇晃,猫头鹰在窗棂对着远方眺望,通向大厅的长廊,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没有喧闹,只有宁静围绕,我慢慢睡着,

回    复    

回复人: 坏公司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1:18

    `

------------------------
天下风云出你辈 一入江湖岁月催 革命理想谈笑间 不胜人生一场醉

回    复    

回复人: 意外的内伤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1:21

    兄弟好。里面有些段落好像重复了?
  

回    复    

回复人: 西木歼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1:53

    事真多啊。。

回    复    

回复人: 火山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2:18

    啊!具体是什么事情吧!如果可以堂而皇之的说出来,让大家思考或者参与,就请不要说的这么烦琐吧;如果是比较机密的林子内幕的事情,就请不要说出来!大家看不懂还着急,呵呵,对不???

回    复    

回复人: 风起云落时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3:30

    你又修改了的吧
  作者管理有个bug,会造成段落重复
  你点作者管理的时候,如果鼠标选中了会点击在文章中的某个地方,就会出现这种问题。我第一次管理就出现了这种问题。

回    复    

回复人: 蓝蛛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4:37

    “一蓑”和seabird,江月两位不支持关闭管理论坛的朋友在沟通中却表达出自己本身也是很不愿意关闭管理论坛的,希望他人可以出来表达这样的意愿”
  
  果真如是,那实在令人费解,那又何必 三人 同时署名,关闭论坛? 被人抓着手签名吗?不解?不解?

回    复    

回复人: redcary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6:48

    写这么多,与事无补,不如写写小说

回    复    

回复人: 荒漠甘泉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8:01

    没看懂呢。你小子到底想说啥?
  redcary兄说的“写这么多,与事无补,不如写写小说”好!!!

------------------------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者。

回    复    

回复人: 流风回雪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8:04

    理解!:)
  走~请你喝酒去。

回    复    

回复人: 弄墨无文意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19:58

    哈哈!俺反复看了五遍才隐约明白了是啥意思。
  
  这和管理论坛关闭与否没什么关系吧。在俺看来这无非是由来已旧的陈年积怨。
  
  人不沟通事难处、人不沟兑事难办......
  
  不管怎样嗷嗷这帖还是有失分寸的,俺觉得还是收起来为好。
  
  顺便说一句:既然管理论坛在许多网站存在还是能证明它的价值的。至于胡杨林管理论坛的关闭,俺没意见!

回    复    

回复人: 长空飞雁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21:23

    看不懂幕后。

回    复    

回复人: 那年秋天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22:16

    几乎所有网站里的高管都不团结`

回    复    

回复人: 风雨夕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1 23:54

    各位老大,我进来伸个懒腰,不犯罪吧?

回    复    

回复人: 一蓑烟雨任平生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02:13

    由于时间等方面的原因今天不能回复你了,希望在我明天有时间详细回复你的时候能把大多数的事情篱清。
  该我承担的问题我不会逃避的。

回    复    

回复人: free_me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03:53

    老大,是该出来说些什么了~~~

回    复    

回复人: 坐听雨声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04:17

    哦,好困呀!
  看你写了这么长,不过还没说出倒底是什么事呀,竟然有些东西只能说不半,那还不如别说.

回    复    

回复人: free_me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04:32

    (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342469&userid=125
  这个链接为什么是一片空白?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白丁布衣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04:50

    靠。。。。。。。。。。。
  又是陈水一族滴~~~~~~~
  留点口水养牙齿的好~~~
  俺这就夹尾巴~~~~~~~

回    复    

回复人: dd512583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04:53

    网站不管大小,都是一个集体。如果只是为了顾全个别的人,而忽略了大众的感受,始终都不会长久。不管什么原因,让大家如此激动,如此的愤怒,都请以大局为重。林子来之不易!

------------------------
一朵深夜里盛开得黑玫瑰,她的职业是流浪,她的爱好是释放热情,她的梦想是找到一个属于她得天堂。

回    复    

回复人: 九天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2 16:50

    哥?

回    复    

回复人: 灵韵轻扬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3 21:05

    晕~
   好复杂,想睡~~

回    复    

回复人: 掌心公主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4 12:01

    看了,
  处版的一把刀~~
  
  

回    复    

回复人: 秀豆丫丫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4 13:21

    老林友都不见咯~~~~~~~~~~~~~~~~~
  
  怀念当初的我们啊~~~~~~~~~~~~~~

回    复    

回复人: 千面弄影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5 13:11

    怎么动这么大肝火
  
  对养生不利啊:)
  
  
  

回    复    

回复人: 彩云飞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16 19:36

    这叫好事多磨~~~

回    复    

回复人: 他乡客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21 10:05

    好地方 虽然我只是来看看
  什么事都可以解决的啊 何必呢

回    复    

回复人: wxsycx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24 13:17

    不好玩,不好玩,现实中错综复杂的关系怎么会在这里重现?郁闷!搞不懂。我看才情好还不是最好,做人要有肚量,否则永无太平之日。稍藏锋芒,为人温润些,对己对人都有利。

回    复    

回复人: 秋风孤客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6.26 17:02

    网站的发展真正籍借的是大众的力量,而凝聚力的产生,需要民主,也就是所谓的群策群力。若太照顾某些个人的东东,问题便会出现。

回    复    

回复人: cnetsff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04.07.17 22:50

    只要大家有“想把事办好的共识”,是没有解决不好问题的。多一些合作精神,少一些自我就行了。

回    复    

回复人: 胡杨人 Re:胡杨林最高揭秘—“我来‘肯定’一蓑” 回复时间: 2010.06.20 23:24

    细细想想,真的很有道理:(爱因斯坦说过:)“愚蠢的人永远不可以战胜!”

回    复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上传贴图:
图片要求:长宽建议不超过:650×650。大小:300K 以内,文件后缀名必须为:.gif 或.jpg 或.png
      
版主推荐:
文坛推荐:
作者其它文章: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