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个聪明的人,没有非凡的记忆力,甚至比一般的人记性还要差一点,我想是这样的.因为我几乎记不清我十四五岁以前的事情.关于二十四岁以前的历史都比较糊涂.工作后每年都要填写一次或多次履历表,我都记不起来,哪怕搬着指头也算不清,感觉历史混乱不堪的,记在固定的本子上每次都拿出来照抄的时候,发现其实自己的历史几乎一篇空白.
因为今天是自己的三十四岁生日,所以,我很想回忆起来自己在四岁,十四岁,二十四岁时的故事是不是有一点惊天动地或者刻骨铭心之类的.首先声明,我是个女人,但是我并不在乎别人问我的年龄,虽然女人在这个年龄,似乎已经属于什么“豆腐渣”“人老珠黄”之类的,遮遮掩掩地似乎很尴尬,也会对询问者说这是个隐私不可以随便问什么的做出一番神秘或者矜持的姿态.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并不想做什么,不需要征婚或者骗一些少年的友谊之类的.那么实际多大就是多大了,如果有人发现我原来是如此年龄有被欺骗的感觉,那我只能说一声遗憾.在这里相识都是来源于每个人的文字,如果是因为我幼稚的文字误以为我还很年轻,那只能是我的文字游戏玩得太过拙劣,我也没有必要对谁说抱歉.那是你自己把世界看错了,不要说世界欺骗了你.
其实该对自己说抱歉,因为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使自己快乐.让自己不快乐就是对自己的最大亏欠.
整个童年真的是过往云烟,除了和自己的姐姐在胡杨林中的游戏,帮助父母做的一些农活以外,印象深刻的就是自己做的两件臭事了.因为记不清到底是哪一年发生的,就权当四岁时的光荣史吧.一次是出门时不留神,把地上一只毛茸茸的小鸡踩死了.当时心里那个害怕啊,哪里会想自己杀死了一只小生命啊.四顾无人,忽然灵机一动,就把给小鸡喝水的小碗倒扣过来,把那具小小的尸体放在底下,挪在墙角里.自以为毁尸灭迹了,就按捺住紧张的心,溜之大吉.一直在外面逛到夜幕降临,才装作若无其事的回到家中.妈妈只是问了一句:“哪里去了那么晚回来?”我就说:“我没有把小鸡踩死扣在碗底下.”
我从小就喜欢猫.那时家里养了一只很能捕鼠的猫.养了许多年了.但是一次被夹子打断了一条腿.妈妈把它的伤腿消炎包扎后它成了三条腿的猫.恰好它又刚下了一窝小猫.其实我们对它的爱并没有随着它的腿的减少而减少半分.就想哪怕它不再捉老鼠了也要帮助它安度晚年,帮助它抚养这些可爱的孩子.但是老猫的自尊心太强,也不是个依赖别人生存的猫.它似乎不愿意坐享其成.捉老鼠很困难了,它竟然在短时间内学会了到树洞里掏麻雀.那时我家独门独户住在一片胡杨林里,有的是鸟窝.常常看见它叼着麻雀一跳一跳的凯旋回归.我对它的喜爱简直无以言表.然后就做了一件蠢事.那时我全然不顾自己的头发乱蓬蓬的象茅草,却专门有一把小梳子梳理这只猫的毛发.而那只猫每次就呼噜呼噜的温顺的躺在我怀里任我摆置.那次我就给它修剪了胡子,我想人修剪了胡子看着年轻一些,猫是不是也会年轻一些.然后发生了什么,是我至今想到还后悔的.它出门几天没有回来,一直到若干天后,爸爸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它的已被风干的惨不忍睹的尸体……当时谁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还伤心的大哭了一场.一直到什么时候我却忘记了,才知道猫的胡须的作用,才知道罪魁祸首就是我自己……
这样看来,从小起我确实是够笨的了,做了错事还以为自己很高明.真是无药可救.
十四岁的时候大概是该上中学吧,但是中学时代总感觉不堪回首,最多的就是关于病的回忆医院的味道寄人篱下的痛苦.所以还是不提的好.得意的是语文老师对我不错,也许就奠定了我在若干年后走上教书这一行业的基础吧.二十四岁的时候刚正式工作一年.不是糊里糊涂也是脑子不大清楚.不会对着领导同事说肉麻的话,一个人很孤僻很倔强,不会讨人喜欢,就把一腔爱心全洒给了孩子.
转眼就是三十四岁了,却还是一无所有的感觉.其实该对自己说抱歉, 因为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使自己快乐.让自己不快乐就是对自己的最大亏欠.
但是还和小时候一样,做了错事还以为自己很高明.这才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生日之际,写给自己,希望从今天起,真的能聪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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