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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是云 收藏:0 回复:5 点击:4577 发表时间: 2002.12.31 14:43:07

再回复  如菊


  我也许不能同意你的观点,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人轻言微,编辑部尽可不采纳我的提议!!!
  
  人都是有个性的.也许生活的方式不尽一样,影响了他的发言的方式.比如我,如果我的文章在我一再声明之下,还有人指责我抄袭,那我所能做的唯一反应就是永远退出这个论坛!!!在如今网络世界“自由言论”的前提下,“我”只能这样做!!!
  
  我不能同意主编帖子的标题!!! 如果我是精灵妖,我会说,既然已经认定我的文章是抄袭,那我还有回复的必要么?当然,这样的话我只会同我最好的朋友说,那如果“我”没有朋友呢???
  
  一个论坛,既然没有要求我们的写手发表在我们网站的文章一定是原创,而且是首发自本网站,那又为什么不能容忍他在另外的媒体发表呢???再问,好的写手或是专业的写手或许是以文字作为一种感情寄托,甚至是生活的来源之一时,我们怎么能保证作者将文章发表在我们网站之后得到作者想得到的回报呢???是质问吗????因此坚决不能同意如菊的文章标题!!!!
  
  以下是在如菊的帖子之后,我,山东唯一版块的 执行斑竹做的回复,因为那篇帖子的最早的读者是我,也是我推倒精华和专栏的,如果真的有人能证明精灵妖 不是塞宁,白素不是塞宁,我将担负所有因此而造成的后果.
  
  在得到精灵妖的确定的回答后, 我决定说句话. 我不能代替精灵妖做回复, 可精灵妖曾明确告诉过我,她 就是塞宁 .并且在 窀穸 的回帖发表之后,我曾多次与精灵妖通过QQ谈起过这篇 黯蓝 ,而且对方也曾确着的说过,自己就是 黯蓝 的作者,就是 塞宁!
  
  有许多好的写手都是有性格的,能得到高手的支持是我们网站发展的原动力,我不希望因为一篇没来得及或是不屑于恢复的帖子,而失去一个具有较高水平的写手.因为
  他也许是我们网站的希望之所在.
  
  因此我希望编辑部暂时保留这篇文章, 等到以其他方式和 黯蓝 的原作者联系上之后在作定论, 这是对自己旗下写手负责的态度,也是对网站的将来做努力吧. 也许这应该是我的责任.
  
  我将用我个人的名义为 精灵妖做保 ,要求暂时保留这篇文章!!!
  
  以上是在赴完一个同事的喜宴之后来到网吧,看到如菊的帖子之后的愤慨之情,仅代表不是云个人言论,与网站与唯一栏目无关!!!特此声明。
  
  
  
  
  『原创』(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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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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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人淡如菊 Re:再回复  如菊 回复时间: 2002.12.31 17:32

    呵呵,我对事不对人。
  我只对文章不对人。
  什么辞职乱七八糟的事情我不管。
  我在Q上已与塞宁本人查询过
  塞宁在几个论坛发文章,都用一个ID:塞宁。
  我在塞宁的论坛看文章
  也没看到过塞宁发过精灵妖贴在胡杨林的文章
  此事我不想再多说,已告一段落
  你要怎么办怎么做是你的事情
  
  以下是你关于此事的回贴,和我的回复,也就是我对你此贴的回复:
  =================
  作者: 不是云 收藏:0 回复:1 点击:4 回复时间: 2002.12.31 14:05:32
  Re:抄袭曝光:精灵妖的《黯蓝》
  
  
  
  在得到精灵妖的确定的回答后, 我决定说句话. 我不能代替精灵妖做回复, 可精灵妖曾明确告诉过我,她 就是塞宁 .并且在 窀穸 的回帖发表之后,我曾多次与精灵妖通过QQ谈起过这篇 黯蓝 ,而且对方也曾确着的说过,自己就是 黯蓝 的作者,就是 塞宁!
  
  有许多好的写手都是有性格的,能得到高手的支持是我们网站发展的原动力,我不希望因为一篇没来得及或是不屑于恢复的帖子,而失去一个具有较高水平的写手.因为那也许是我们网站的希望之所在.
  
  因此我希望编辑部暂时保留这篇文章, 等到以其他方式和 黯蓝 的原作者联系上之后在作定论, 这是对自己旗下写手负责的态度,也是对网站的将来做努力吧. 也许这应该是我的责任.
  
  我将用我个人的名义为 精灵妖做保 ,要求暂时保留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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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人淡如菊 Re:不是云 回复时间: 2002.12.31 14:46
  
  
  
  不是云的工作并不马虎。
  不过,你好象没有看明白我贴子的意思。
  
  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网上有几处地方能找到《黯蓝》,作者都是塞宁。
  塞宁在其他论坛发过《黯蓝》,但塞宁发此文时都是用ID塞宁。
  
  我在查找这篇文章的来源时,并没有看在胡杨林《黯蓝》下的回贴,你的回贴我并没有看到,我是抱着简单的目的用最简单的方法去找,我的运气不错,我想找的都找到了。
  
  我找到了塞宁的论坛,看了些她的文章。
  塞宁的Q号、mail地址与精灵妖根本不一样,他们的所在地也不一样。
  我找到了塞宁,我在Q上加了她,并询问过此事,她也到胡杨林看到了那篇别人贴出来的《黯蓝》。
  
  网络没错是个虚拟的空间,网上写手可能会有几个网名(象我自己在不同网站会用不同网名),但有些做法必须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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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人淡如菊 Re:再回复  如菊 回复时间: 2002.12.31 17:40

    还有,塞宁在我的指引下来到胡杨林,她看到《黯蓝》时相当气愤,而且还看到有人在《黯蓝》下问精灵妖是否是塞宁时,她竟然不敢作答。
  
  文章对于写手来说是宝贝,在自己的文章被人抄袭后的感觉我想你不知道吧。
  我是个写手,所以我知道。
  我对抄袭的人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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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凌正红 Re:再回复  如菊 回复时间: 2002.12.31 22:16

    经你这么一炒作,我都想看了,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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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火柴天堂 Re:再回复  如菊 回复时间: 2003.01.02 16:40

    只要问心无愧,管他别人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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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新野 Re:再回复  如菊 回复时间: 2003.01.11 16:16

    这是干什么呢?讨论网站的问题吗?
  这个方式到是很特别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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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学会乐观,你将会授意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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