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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切皆有规则 收藏:0 回复:5 点击:6840 发表时间: 2006.06.17 23:10:32

我是裁判


  贝利昨天说,小罗同志,精神状态不佳,在场上简直梦游,达一小时之多。可耻啊,还大牌呢,咋想滴?再说,你生活腐化什么玩意儿呀,把足球放在什么地方拉?...啊?
  贝肯鲍尔今天说,我要生气!谁啊?还让不让人踢球了?才几场比赛啊,就弄了几十张黄红牌牌,什么意思啊?和我老贝过不去嘛!有一个非洲的家伙,就是蠢猪!国际足联有责任哩……
  
  老贝评小罗,合理滴。别说老贝了,即使屯二堡的狗剩子要是公开批他小罗,咋滴,受着!
  这是规则,做公众人物,受监督合乎社会规范,不违反伦理道德。咱们爱评谁评谁,他没有脾气。说两句算啥啊,啥事没有!
  
  中贝说的是裁判。
  裁判,就是在草地上,在比赛中,人家撵球,他看热闹的那家伙。
  穿黑衣服,黑半袖,黑半裤,嘴噙哨子,胸口袋里装两张牌牌,一红一黄,屁口袋里装小本和笔。这些家伙,长得都有点意思,或者锃亮的光头,或者尖脑型,或者眼睛很大。这些人老牛咧,什么都不干,球员们都听他滴,哪怕很生气,从没看见过和他对骂滴,更别说动手动脚滴。他说球从哪儿发,是门的,角的,定地儿的,一脚直接能射的还是两脚才能射的,都他说了算。他们拢共四个人,场子里跑一个,吹哨,出牌,他热闹看得最清楚;场边两个,手里拿旗,看双方队员在前场站没站在一条线上,还看新上场的队员穿的鞋子有没有硬物;场外还有一个,总也不露面。这几个人,除了不管观众,什么事都管,一整教练就得去当观众。
  裁判是比赛场上的执法者,而且执法过程是一哨定夺,错了也不改。执法的人是不能随便评说滴,也不是谁都能说的滴。
  中贝肯定冒犯了裁判,也犯了规,即使不说人家是蠢猪。还把人家国际足联捎带上了,挨收拾是没得说了,谁都敢说?真是滴,自己多大屁屁穿多大裤衩儿不知道!有些事,有些人,是能说,而有些是不能说的。
  
  这话,听着这么别扭呢。
  想起了马克吐温,马曾说国会山的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被诉之法庭,法庭命令马公开道歉,马召开了隆重的道歉现场会,恭敬地赔礼道歉:我说国会山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错了!我改正,国会山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娘养的!
  这故事杜撰滴。
  
  看人家的裁判很牛,牛的不可一世,中贝说两句,都不行啊,中贝可是这次杯赛的主席啊。
  
  我是法官。法官也是裁判,美国的基层法庭,叫裁判所。
  我比这些裁判更牛,我不光管场上,场下也管,队员管,观众也管,白天管,晚上也管。我无论你有没有同意,我决定你的自由甚至生命给不给你,你的名字能不能接着再是你的,你口袋里的钱不管怎么来的,我可以拿走给别人,当然也可以把别人的拿来给你.....
  
  裁判吹哨子,吱!进的球不算了,说一遍就算数。
  我敲槌,砰!你的自由没有了!但说一遍不好使滴。
  
  德意志绿草地上的裁判们是认真而无私滴,中贝虽然说话了,但他的意思是他们的处罚尺度有点严,影响德国杯赛的完美。但说话的人不应该是贝贝,是国际足联。
  当然,这是世界杯,应该完美。
  
  裁判的裁决终局性,决定他的权力是即时行使的,众目睽睽之下,没有偏袒,很公平滴。这是因此规定的理由。法官也裁判,但极少数一次终局的,也就是一审终审的,绝大部分是两审终审的。裁判和法官都有自己个人行使权力不受干预的权利,也是自由裁量。
  说到底,自由裁量,是心量。绿荫场上裁判和法庭上的判决都是围绕利益而做出的结论,本身就是一种利益所在,这就是维护秩序,追求公平正义滴,涉及全社会滴利益。
  但既得利益者,欲得利益者,可能得利益者会利用裁判这心量的机会。多少人利用过了,我在这儿不说了,再说都臭氧层子,没意思滴。
  人心嘛,肉长滴,可以让狗吃掉,也可以吃狗滴。
  
  不管说话,吹哨还是敲槌,有个度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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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寒鸦 Re:我是裁判 回复时间: 2006.06.17 23:22

    你敢在现在这关节眼上讨论裁判,那可是多少人敢怒不敢言的,还得后门的干活......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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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由由 Re:我是裁判 回复时间: 2006.06.18 04:37

    人家是绿茵场上的神,人家说啥就算啥,谁敢吱声?还想不想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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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傲慢的骑士 Re:我是裁判 回复时间: 2006.06.18 10:40

    话说转来,如果裁判吹了哨,即使他自己也知道吹错了,要改哨的话恐怕会导致场上所有队员以后比赛的不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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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我是6号 Re:我是裁判 回复时间: 2006.06.21 17:41

    呵呵
  都是哨子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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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休闲客 Re:我是裁判 回复时间: 2008.06.30 17:13

    写得好。
  有一个关于狗咬鼠的裁判:
  一审判决:狗超出职权,违规,停止侵害;
  后头,狗认为鼠是公敌,不服,上诉;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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