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活动大改版 |
豆花村主题活动自05年以来采用主题擂台形式,在全林子开展。每期主题由擂主拟定,村长审核。攻擂林友可由擂主点将推荐,也可自愿参加攻擂。到现在,也算是成功举办了一年9个月。然而,今年开始,一个月接着一个月的“命题作文”,使得擂台渐渐失去了活力和新鲜感。故,村委会一致决定废除这个已经变得无趣的活动,改为一种以增强林友间交流、互动为基础的新形式。
国庆开始,以后主题活动的主要形式拟定为辩论,每期征集6—8人(其中包括两个主辩手),分正反方展开辩论。辩论采用跟贴形式。分析和助威帖子可单开,如灌水或啦啦队的欢呼,指定到一贴[辩论场外贴]里跟贴,不要再另行单发。如有恶意捣乱的帖子或跟贴,立删无赦。
辩论方法
第一轮为固定辩:先由正反双方主辩手陈述各队的观点。然后采取接龙形式,即每位辩手要接上一位辩手的观点展开辩论,一对一、二对二依次下去,直至每位辩手都申明了自己的观点。
例如:正方一辩开始,反方一辩接着正方一辩的观点展开辩论;然后正方的二辩接反方一辩的观点,顺次下接,最后进入第二轮自由辩。
第二轮为自由辩:这一轮不按顺序自由发言,但是还是要头接尾,接上一位的观点辩论。非辩手也可以参与,在跟贴前标明自己支持的哪方,如[支持正方]、[支持反方],拒绝立场不坚定的跟贴,如一会支持正方一会支持反方的,将删除其在辩论贴内的所有跟贴,以免扰乱视听。
要求:
1、各方要及时回帖,主题突出,观点明确,尽量让朋友们看的明白。
2、为了使大家更清楚观帖,要求正反方在跟贴前标注上自己所在的[正方*辩]或[反方*辩]。自由辩的时候也是这样,无论谁发言,只都要标明自己所属的队。
3、一辩手也是本方主辩手,如果在第一轮固定辩中本方有人不能参辩,主辩手要代其答辩。
4、友谊第一,贵在参与。在辩论中注意言辞不搞人身攻击,杜绝使用敏感字句(牵涉政治上的有悖政府观点的或牵涉男女关系描述过度的)。如若发现村长和管理员有权删除,并恳请各位林友注意字的风度。通过此活动使论坛气氛更团结、更活跃。
奖励:
辩论结束后,以投票形式评出胜方和最佳辩手,对优胜者给予适当奖励。
最后列几条注意事项
1、发言的各位主辩手在首次陈述自己的观点的时候不许敷衍了事,发言字数200字以上1000字以下。
2、次后的辩论中不分主辩、二辩或者三辩,任何一方出现空缺由下一位辩手跟进补上。
3、依次辩论一轮之后,转入自由辩,不再按顺序可自由发言。
4、辩论辩论的是技巧,不是道义之争,善恶之争。参辩人员要用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技巧取胜,是纯思维的,纯思辩的。而不要试图用道义和尊严去压倒对方,更不要搞人身攻击,否则就失去了辩论的意义。
5、辩论主帖严禁灌水,想发言请到辩论场外帖。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村子所有。最后希望林友们热情关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期待各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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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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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半碗村茶 |
Re:编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国庆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4 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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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村子的改革,并呼吁林子的鸟儿踊跃参与,即刻可以在本贴下跟贴报名,村委将根据参与人数审定辩论人员以及辩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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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海蓝宝石 |
Re:编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国庆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4 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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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俺报名准备解渴的豆花以及奖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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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冷若冰霜110 |
Re:编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国庆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4 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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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不过不报名
撤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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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江月 |
Re: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国庆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5 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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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首次辩论开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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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一切皆有规则 |
Re: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活动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5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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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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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火山 |
Re: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活动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5 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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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看唇枪舌战~~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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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冷若冰霜110 |
Re:辩人间是非 |
回复时间: |
2006.09.25 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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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痒痒,还是想参加.
报半个名行不,如果有可能,偶一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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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淡淡的心情 |
Re: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活动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5 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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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静观好戏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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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雁字云笺 |
Re: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活动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09.26 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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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戏!帮忙顶~~~~~~~~!
拉拉队~~我报名一个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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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子扬 |
Re:辩人间是非 |
回复时间: |
2006.09.26 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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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这谁的主意,让偶想起了若干年前的那场大学生辩论赛,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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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夜风天浪 |
Re:辩人间是非 |
回复时间: |
2006.09.26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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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明观点的时候 寥寥几句即可 何必非要弄个字数限制呢
让俺想起了万恶的论文了.....
------------------------ 少年总是比较有勇气,敢于尝试新鲜的事情;
老人总是比较有智慧,能够想通深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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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清竹 |
Re:辩人间是非 |
回复时间: |
2006.09.26 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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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来说是非事,定是是非人
让人造许多的口业,浪费许多时间看高级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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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竹辉 |
Re:辩人间是非 |
回复时间: |
2006.09.28 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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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智慧的交锋 期待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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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雁字云笺 |
Re:辩人间是非 |
回复时间: |
2006.09.28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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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上滴,你想说什么事事非非?不用你支持.你可以不来看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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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雨后看花 |
Re:辩人间是非 论生活情趣 豆花村主题活动大改版 |
回复时间: |
2006.10.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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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试玩下,位置领导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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