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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豆花村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半碗村茶的《豆花村第一期辩论主场(村辩06102号)》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霹雳晴天猪 收藏:0 回复:0 点击:104 回复时间: 2006.10.12 22:47:54

Re:豆花村第一期辩论主场(村辩06102号)


  [支持反方]
  那么再问楼上:
  你所说的是否正是我所论述中的主观臆测问题呢?做为一个公民,他有权力根据自己的一个判断就去禁锢他人进而伤害他人吗?做为一个有职业素养的守夜人,他难道不知道最基础的报案处理的方法吗?难道他可以依自己的怀疑而越法律而行吗?
  
  再次问楼上:
  如果他当时真看到了小偷正在进行的偷窃行为,那为什么不制止呢?注意这里的“正在进行”。既然在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时候不加以制止,那么此人的恪尽职守又该做何解释?正方辩友一直以为守夜人的职责使然又何以立足?正方辩友的正气凌然是否就有些低气不足呢?
  
  这是第二遍了。
  同时也请正方辩友回答我上面提到的一系列问题,这是第二次请求了。
  
  如果楼上回答是,那么该守夜人的工作是否称职值得怀疑。如果回答否,那么请楼上继续回答:您认为一个公民的行为能够超越法律所赋予的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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