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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豆花村版主:  借借  纳兰亓儿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江月 收藏:1 回复:42 点击:8087 发表时间: 2007.04.21 17:30:45

[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豆花村第三期辩论会主题:
  
  正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参加辩手:
  
  正方 小月1  九九 一切皆有规则
  
  反方 冷若冰霜110 雨后看花 寒水月沙
  
  反方三辩寒水月沙的辩论帖已经发出,至此辩论会固定辩结束。下面我们开始三天的自由辩。
  
  以下是本裁判采撷的六位辩手的主要观点,参与自由辩论的林友可以针对他们的观点进行辩论,也可以另辟蹊径表达自己独特的观点。
  
  正方一辩小月1:
  1、快乐,是个人的感觉,快乐了,最后还不是你自己快乐?他人只不过是你快乐的诱因,所以说人是为自己活着快乐的。
  2、假如人人都为他人活着,自己的基本权益却得不到维护,快乐从何而来?
  
  反方一辩冷若冰霜110:
  1、快乐,来自爱,来自生活中平淡的点滴,来自于给予和付出。
  2、人必须和应该必须为别人而快乐的活着。
  3、人若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得到别人的保护,他就必须要学会付出。
  
  正方二辩九九:
  1、快乐是一种精神享受,是由内而外的,真正的快乐要靠寻找自我,认清自我来实现。
  2、人应该是为自己活着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是一种生存本能。
  3、为着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
   
  反方二辩雨后看花:
  1、你们做的很好,很好的用行动诠释了我方的观点,人活着是为了别人快乐。因为你们无论快乐与否,都已经尽力的让观众们快乐了,赢得了不少的支持。
  2、生存需要是生物存在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快乐存在的必要条件,那些为了生存拼命的人,自身并不一定就是快乐的,其中更有痛苦的、挣扎的。
  
  正方三辩一切皆有规则:
  1、痛苦或者不快乐,是经常性的,快乐是忙里偷闲,要不这人生也太无聊和无味。正因为如此,快乐才是人类的方向。
  2、快乐是具有感染力的,但首先要有一己之快乐,才能感染他人。但这不意味快乐是专为他人的。
  
  反方三辩寒水月沙:
  1、当这场辩论真正带给大家快乐的同时,我方由衷快乐,因为每个人都在无意间为我们的观点写下一笔肯定。
  2、就如这台辩论,就如豆花村每次精心筹划的活动,毫无疑问,它们的产生就是为了让大家开心、快乐。
  
  自由辩论从现在开始,三天为限,于4月24日18:00结束。同时,请双方队长从现在开始准备,于25日晚24:00前发表最后陈述。
  
  基本规则见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41660&userid=0
  
  **特别提示**
  正反双方六位辩手以及所有林友均可参加自由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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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江月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三天即日开始 回复时间: 2007.04.22 18:39

    汗。。。俺得再次声明:
  
  2、双方6人均发言一次后开始第二轮自由辩,第二轮自由辩由裁判开帖,撷取每位辩手的主要观点供大家参考。双方辩手和观众均可以参加自由辩。自由辩的时间从裁判开帖之时计算,三天之内发言有效。
  --摘自基本规则
  
  本次辩论首轮固定辩将于4月21日傍晚17:41结束,届时裁判将发出自由辩论帖,六位参辩选手和所有的村民们都可以参加。
  各位观众,各位听众,台湾同胞们,海外侨胞们,欢迎光临豆花村第三届辩论会,请准备好鲜花和臭鸡蛋,献给你们心仪的美女和帅哥吧。
  凡参加豆花村自由辩论者,腿脚勤快的将获得由蓝豆公司独家赞助的扁豆牌豆腐脑一碗。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扁豆牌豆腐脑,你好,他也好。
  --摘自裁判令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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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三天即日开始 回复时间: 2007.04.22 18:44

    自由辩论为正反方六位辩选手根据对方的发言,相互辩论的过程,是辩论的第二大部分,场外观众也可以直接参与,可以说是辩手与场外观众互动的环节,觉得没有自己的事情,是种不负责的态度。六位辩手注意,此帖为自由辩论专用,杜绝无聊灌水及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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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美灵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0:30

    〔支持正方〕快乐着自己的快乐
  
   生活就是过日子,说起来简单,其实过起来挺难,总有无尽的烦恼之事与艰辛之旅,如何把握生活的真谛是一个问题。要我说,人还是为自己多着想,会更多一些乐趣儿,就是常话所说的―――为自己活着而快乐。
  
   记得一次患病时因疏于治疗,久不能愈。从医院换药回来,躺在病榻上心情烦躁,便向一位亲近兄长苦诉。原想得到一番安慰,哪料到反被其严厉呵斥:连自己都不爱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谈论爱他人?当时气得我是火冒三丈,泪如雨注,赌气多日拒绝相见。后来明白为兄之言有理,错在自己,于是不再强辩。
  
   经历此事深深懂得兄长这番过于严厉却关爱有加的话语,是在为我讲解“为自己活着快乐”不是空虚之言,也无关乎自私和狭隘。懂得并学会关爱自己,这是活着的意义之一,是让自己活着快乐的前提,而自己快乐地活着又是懂得爱自己的具体体现。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快乐才是据实之谈,才会体现快乐的本真,才能由个体延伸构成群体的整体快乐。这样说来,快乐自己,自己快乐,何错之有?自私么?不。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们不能否认人的本性里存在着自私成份,但自私是因人而异,程度各有不同。这种差异与不同主要是与一个人的素质、修养、品性、追求、理智、自控等诸多方面有关。快乐自己不是自私,但建立在别人痛苦基础上的快乐就属于自私的范畴。自己快乐是对个体而言,是因拥有或向往而有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会使内心不断产生追求快乐的动力,为自己的活着提升质量和档次,从而自己活着的意义将会更加富有积极性和创造性。
  
   外国大家罗素曾说过:“如果没有一种生活的理论和宗教,人是不可能快乐的 ”,这句哲理名言是对如何生活快乐的诠释。个人的生活如同大自然一样,需要风调雨顺般的和谐,需要四季更迭般的平衡,需要雷鸣电闪般的激情,需要柔柳细水般的温存。张驰有度的持续才能使自己的生活产生美好的回应,始终处在一种和谐的良性循环状态中。这必是遵循着一个适度的原则进行的。如果一旦失去对适度原则的把持,一味追求和获得,美好即使产生也会很快消失。这样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变成生活的奴隶,整日疲于拼命,完全丧失人生俱来的享受生活乐趣的本能,使生活变得枯燥,变得毫无生气。没有色彩的生活是单调的,没有美好滋养的日子是无味的,人生活在单调而无味的日子里是绝不可能有快乐的。
  
   “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人应该知道自己最终需要什么,无论何种层次的需要,前提只有一个:“好好活着。”活着,是幸福。能够快乐的活着,就是更大的幸福!
  
   由心生发快乐的精灵,通过肢体语言、表情神态演绎得出神入化,风情万种。用快乐丈量这一生,让美好永远鲜活在自己的性情中吧,为自己的活着,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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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一切皆有规则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1:22

    [正三辩*一切皆有规则]不关辩论的快乐或者不关快乐的辩论
  
  下午,小城最热闹的十字,看见一老同事,退休好几年了。
  笑问身体如何,说不错。
  又问忙什么,说没什么忙的,在家哄孙子玩。
  我说哄孙子好啊,和孩子在一起,容易焕发精神,他说,是啊,现在在家,不做老子了,就做孙子,大孙子不敢说,二孙子不敢是,最多三孙子。
  我问,怎么行三啊?他说,爹老大,娘老二,爷爷就排三了。
  我哈哈大笑,笑他是个三孙子,以前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他哈哈大笑,笑自己也做三孙子了,以前净是做爷爷。
  
  笑后,琢磨。
  做过孙子的,未必做爷爷。
  做过爷爷的,毕竟做孙子。
  
  做爷爷快乐,还是做孙子快乐?看着已远去的老同事,想不清楚。
  我很快乐,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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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1:34

    [正反之间]碧落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怡孙之乐,无关尊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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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雨后看花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1:51

    [支持反方]因为我是反方
  
  看了美灵大花猫的贴,我觉得: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指的是欲望而不是快乐,好比一个对金钱有着强烈欲望的大地主,只知道敛财却忘了什么是真的快乐。
  
   外国大家罗素曾说过:“如果没有一种生活的理论和宗教,人是不可能快乐的 ”是啊没有理论和宗教人不可能快乐,有人创立了这种理论和宗教,不排除这个创立的人是在痛苦与挣扎中领悟了,于是人们都快乐了,因为他的创造而快乐了。他活着为了别人快乐
  
  “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智慧的方式无关快乐,智慧不能带来快乐,更多时候带来的是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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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寒水月沙 Re:[反方三辩*寒水月沙]真实的见证 回复时间: 2007.04.22 21:52

    [坚持反方]真实的见证
  
  一朵花单调,一捧花灿烂。一人是人,两人是从,三人始为众。
  恒古不落的太阳,把温暖把光明撒向大地。万年不歇的河流,灌溉大地,滋养万物。不需太多言语,沉默着的真实就是最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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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人们心灵的,不是文字的华丽,而是思想的冲击。
真理往往都是大白话,喜欢真实,喜欢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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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小月1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2:56

    【正方一辩*小月1】 【坚持正方】
  俺不会拽词儿,因为“真理往往都是大白话”哈哈。。。这句大白话就是你为别人活着快乐,那就是说你为别人牺牲也就会快乐撒。。。。现在为了成全你方的快乐,请你方为别人的快乐英勇的全军覆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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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寒水月沙 [坚持反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回复时间: 2007.04.22 23:23

    【坚持反方】
  回正方一辩小月1,一场辩论两方俱在才会精彩,为了辩论场的和谐,也为了大家的快乐,反方不会有始无终的。
  
  我方的观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这里的“别人”正方一辩理解有误,“别人”不仅仅指某个人,可以看作是一个全体的概念。为别人活着快乐,不是一定要自己难过才能作到。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独乐乐多为幸灾乐祸,能开心多久呢?难道,别人快乐了,你就不快乐了?好像听见有人歪曲一首歌词儿:“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那么他此刻快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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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人们心灵的,不是文字的华丽,而是思想的冲击。
真理往往都是大白话,喜欢真实,喜欢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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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江月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3:29

    [模棱两可]为谁活着不是快乐的缘由
  
  为谁活着快乐?别人?还是自己?
  提这个问题的时候让我想起哈姆雷特的经典问题:“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哈小伙没想通的问题,俺也一直没想通。正如今儿个俺们辩论这问题一样,它就是个浆糊,弄不清的。
  
  有一点我愣没想通,快乐怎么会跟为谁活着扯在一块儿了?
  接手这个辩论会裁判工作的时候,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会很公正,因为我自己没有答案,所以我不会偏心。
  
  另外还想起孟子的一个典故。孟子见王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王曰:“不若与人。”孟子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这是说“大家乐才是真的乐”。
  
  不过张大民《没事儿偷着乐》,似乎也乐的有滋有味。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众乐乐”还是“偷着乐”,似乎都跟为谁活着没关系。有时候我们为别人活着,但没有任何快乐可言,仅仅是一种责任。有时候为自己活着也不见得就快乐,独善其身,不与人交流,任何时候以自我为中心,何来快乐?
  
  快乐与否不是由为谁活着来决定的,为谁活着也不是产生快乐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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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美灵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2 23:38

    [支持正方]因为是我反方的反方的支持者
  
  没太注意,这一小会会儿这里冷清了一天就立时热闹了起来,哈,看来我的带头作用是非常有效的,打破矜持的局面,估计这蓝豆扁豆豆豆豆豆是汁哈的还是花哈的,得上一碗应该莫有问题的说,嘿嘿。
  老眼昏花,但还是看清楚了:正方,反方,反方,正方,正反方,反正方,我说,你讲,我谈,你聊。。。快乐,我自己;快乐,别人快乐;快乐为自己,快乐为别人。。。好嘛,整出三代来了,活宝,大白话的说,好嘛。
  俺家宠物鱼跟俺聊起来了,俺得答个腔:先问晚上好!拥抱么?哈哈。别说俺是花猫,还大。俺是黑猫,俺老,但俺不花。不过,俺正学着某某某花着,估计得等上一段时间,因为这个在某某某是与生俱来的,俺笨且傻,学起来好难啊,违背俺的做人原则。再来答一下下哈,估计水平有限,俺小学莫有毕业的说,说得不好,鱼鱼见谅哈。一、欲望与快乐。欲望是永生的,并不断新生的。欲望是快乐的,在不断的产生过程中快乐是一直相伴的。财好,谁都想要得到,不只财主。谁说财主莫有快乐?在对金钱的贪婪之中他一定是快乐的!因为他就是以这个为快乐的!嘿嘿。二、创造与享受。创造快乐的人是经过痛苦的么?没有快乐的体验,哪有快乐理论的创造?创造快乐,才知道享受快乐,为自己才是享受的。嘿嘿。三、智慧与快乐。智慧的人很多,我不是其中一个。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但不智慧并不代表不快乐,正象智慧并不代表快乐。智慧是一种人先天或是后天而有的技能,如果用对地方,就会创造快乐。如果用于心术不正的旁边左道,必是身心负重的,必是烦恼丛丛,绝不会快乐。什么是快乐?智慧的方式就是快乐自己,快乐生活!所以智慧的方式绝对关乎快乐,更多的时候带来的必定是快乐!嘿嘿。
  因为反对着反方,所以辩论着你的辩论;因为宠爱着宠物,所以遥远地遥望着你。保重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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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雨后看花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00:00

    [支持反方]我是反方我做主
  
  回正方一辩小月:我方全军覆没了你就快乐了么?真的快乐了么?要是真的快乐了,你就要告诉我们,你不告诉我们,我们怎么知道你就真的快乐呢?如果你真的快乐,那么我们为了你的快乐可以宣布全军覆没,这样你就快乐了。这个快乐是我方带给你们地,你方要求我们为了你们的快乐全军覆没,我们把快乐送给了你们,这就意味着你们同意了我们的观点。因为你们的快乐是我们给予地,那么你们虽然没有全军覆没但是你们输啦。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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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寒水月沙 :[反方三辩*寒水月沙]真实的见证 回复时间: 2007.04.23 00:07

    坚持反方:
  回江判,你说得非常对,乐有大小。为自己活着的人,得到的快乐是有局限性的甚至,根本很难得到快乐。因此,我方坚持为别人活着快乐这一观点,因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此刻,快乐正在进行时,大家正在为一场精彩的辩论而快乐着。正所谓你方唱罢,我方登场。气氛越来越高昂、热烈,包括观众朋友们,还有你们,之前一直在后台默默奉献时间和精力的村长、策划、裁判一起加入自由辩论行列。也正因为你们的付出,你们的爱与宽容,这场戏得以开演并且延续。快乐,正以迅不及掩耳之势蔓延。
  在此,表示感谢,所有为这场辩论付出和参予的朋友们,你们的快乐就是我们的快乐。众乐才是大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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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雨后看花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00:13

    [支持反方]我是反方我怕谁
  
  回美灵大黑猫:
  一、聚敛金钱给贪婪地主带来的不是真正的快乐,也不能算是快乐,那只能算是欲望带来的刺激和快感,这还快乐是有区别地。
  
  二和三你目前的叙述已经和原话的意思有了偏离,属于偏离主题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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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何军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0:53

    [支持反方]
  
  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这一辩题,自相矛盾,本辩不清,容易走题。把握不好的话,就会拿事说事,其实是错误的。其矛盾性在于,让大家阐述,人——为谁活着——快乐,而快乐本是一种主观感受,辩来辩去,就绕到十万八千里外了,相去甚远。现在辩的,实质上是,获得快乐的载体和渠道是什么,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这是这个辩题的关键处。如果感性地去理解去辩论,那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哈哈,怎么能辩清,怎么能辩清。
  
  哲学家说,人活着是为了追求幸福的最大化。幸福,从唯心论的角度,是指人感觉很舒服,同时少痛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产生的良好感觉就是幸福。单就上两句的表面看,似乎人活着就是为了自己。其实不然。我们现在谈的是过程,就是获得快乐的过程和渠道。现在不能绕口令,再回到无谓的字面之争上去。经济学用效用来描述这种感觉,而获得效用的办法就是,让别人快乐,也就是追求幸福的最大化。
  
  什么样的需求才能满足最大化的快乐和幸福。有几个层面。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
  
  前一命题即正方,说的是低层次的需求。后一命题即反方,说的是最大化的需求。
  
  在最大化的幸福中,不容忽视的是,人快乐的不竭源泉是,为别人的幸福而幸福,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我有一个观点,人的幸福感从何而来,更多的是从对这个民族、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和整个人类世界有最大限度的贡献中来。任何一个历史现象和历史人物,都要用客观的眼光去观察,看是否符合历史演变的规律,是否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尺度,是否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是否符合人类文明的追求。符合了,就是快乐的。而这个快乐,是以人为本的,此人,既有自己,又有别人,不单纯是个人快乐才快乐,更多的是大家快乐才快乐。
  
  人的幸福有三个高度,即文艺、道德和信仰。注意,三个——高度,不是低层面上的。当文艺和道德不能解释自己时,只能皈依信仰了,而信仰中,核心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当一个人达到一定境界时,是信仰让他选择了新生。
  
  人类的进步对于地球和宇宙来讲,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人类文明的一点一滴的进步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如科技文明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民生问题的解决、政治体制的进步等。因此,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为了需求得到满足后的幸福。这里说的需求是,人类的最大化幸福,是共同的进步,是为了别人幸福的幸福,是为了别人快乐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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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何军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1:28

    [支持反方]
  
  
  美灵的观点,还处在一个表象的层面。而这里辩论的是,人为谁活着快乐,一个“为”字,就说明,这个辩论辩的是过程,是载体,而不是静态感性的东东。也就是快乐的源泉是什么,快乐的过程应该怎样,快乐的渠道在哪里,快乐的载体为何物。美灵没有想清楚,所以也就没有说明白。
  
  ——“‘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人应该知道自己最终需要什么,无论何种层次的需要,前提只有一个:“好好活着。”活着,是幸福。能够快乐的活着,就是更大的幸福!” ——这是美灵的话,可以顺着她的思路下来,再深入一点,“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这里说到了方式,而方式正好就是反方坚持的观点,是为别人活着,众乐乐,这样的方式,才是最快乐的。还有,美灵说,“活着,是幸福,能够快乐的活着,就是更大的幸福”,而要获得这些幸福,最根本的方式,刚好就是,人活着,为别人快乐是真正的快乐,为别人幸福是真正的幸福,这才是寻找快乐的方式,才是获得快乐的源泉,是得到快乐的来处,是快乐本真的面目,是幸福感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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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且看浮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5:27

    [支持正方]因为俺觉得正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的辩题有道理。并且觉得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的辩题有些好高骛远。
  下面就雨后的一句话发篇文章。
  (雨后看花)“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智慧的方式无关快乐,智慧不能带来快乐,更多时候带来的是烦恼。
  劳埃德 莫里斯《快乐吧!》
  “快乐的日子使我们聪明。”-------约翰 梅斯菲尔德
  第一次读到英国桂冠诗人梅斯菲尔德这行诗的时候,我非常惊讶,它真正的寓意是什么呢?不仔细考虑的话,我一直认为这句诗倒过来才对。不过他的冷静与自信却俘获了我,所以我一直无法忘记这句诗。终于,我好象领会了他的意思,意识到其中蕴含着深刻的观察思考。快乐带来的智慧存在于清晰的心灵感觉中,不因忧虑而困惑,不因绝望、厌烦而迟钝,不因惶恐而出现盲点。
  跳动的快乐--不仅是满足或惬意--会突然到来,就象四月的春雨或是花蕾的绽放。然后你发觉智慧已随快乐而来。草儿更绿,鸟儿的歌声更加美妙,朋友的缺点也变得更加可以理解、原谅。快乐就象一副眼镜,可以修正你精神的视力。
  快乐的视野并不受你周围事物的局限。只不过当你不快乐的时候,思想便转向你感情上的苦恼,眼界也就被心灵之墙隔断了。而当你快乐的时候,这道墙便崩塌了。
  你的眼界更宽了。脚下的大地,身旁的世界--人们、思想、情感、压力--现在都熔进了一个更加宏伟的情景中,每件事都恰如其分。这就是智慧的开端。
  
  所以我认为智慧和快乐是有关系的,它能给人带来精神的愉悦,同时这种愉悦能够感染给别人,让别人感同身受,因此会有这样多的名篇巨著流传于世,惠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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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何军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6:16

    [支持反方]
  
  楼上的且看浮云言之差矣。你觉得正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的辩题有道理,可你却说不出什么道理来,苍白得紧。你觉得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的辩题有些好高骛远,说明你的理解有问题,偏离了主题,那还辩什么。
  
  智慧的方式怎么能和快乐没有关系呢。不懂得聪明的方式去获取快乐,何来幸福。而这个智慧的方式,唯有给朋友、给亲戚、给周围、给大众、给世界、给人类带来快乐,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快乐。没有载体和方式的快乐,不存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只是海市蜃楼的美景,空中楼阁的东东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同时注意,智慧和智慧的方式,两个不同概念。
  
  至于且看浮云后面的抒情状,在我看来,逻辑混乱,语无伦次,不知所云。让我有一比,仿佛让人看见一幅画,水彩画,一个没耕过地的人,站在田埂,双手插腰,望茫茫绿涛,故作哲人状,给一个正在田里锄草的庄稼能手,指手划脚,高谈阔论,试论小麦是怎么绿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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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九九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7:12

    [正二辩*九九] 为快乐而辩 【坚持正方】
  
  在正方前面的辩贴里,已经很详细地表明了我方的观点,本不想再重复。可作为正二辩,看到我的辩友们,规则,小月,还有寒水,雨后都积极地作了精彩发言,把他们发自内心的快乐传递给了大家,使我们这个辩论越来越合谐越来越开心,快乐之余,我也一样把我的快乐带给大家。
  
  快乐之一,与快乐的豆子一起快乐。作为林子里一位很普通的成员,一直以来都在关注豆子们的活动,村子的每期活动都非常精彩。每个豆子都拥有一份与众不同的快乐,通过文字抛洒出来,组成了一个个豆子欢乐交响曲,笑声传遍了整个林子。当时就想,这一个个豆子一定都是快乐的,不快乐就不可能把欢声笑语带给大家,不快乐就不能称之为豆子吧。只有快乐的个体才能组成合谐健康的集体。没有单个豆子的快乐,哪来豆花村的欢声笑语呢?所以,我也愿意将我的快乐传递给大家,与快乐的豆子一起快乐。
  
   快乐之二,遇到我这次活动的亲密伙伴,规则跟小月。规则作为一个道行深厚的林中鸟,文笔自不用说了,说话也幽默诙谐,对人宽容和气,不失原则,看得出人的休养与境界。再说,人长得也很帅气哦,宝马车更帅,哈哈。小月是个可爱透顶的小姑娘,小脑瓜反应极快,爱极了她,字里行间充满了年轻人的朝气与敏锐,羡慕不已。青春年少,做事却又十分认真踏实,这实属难得。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许多,这也是我参加辩论赛最大的收获,跟快乐而又真诚的伙伴在一起,我会更快乐!
  
  快乐之三,为快乐而辩。相信辩论最后的输赢绝不是大家所追求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经历的过程。而我已经在这过程中感受到了快乐。许多人说这是个游戏,开心就好。很赞同这样的观点,游戏的本身就是要愉悦身心的,可关键是做游戏的人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如果自始自终就投机取巧,漠视规则,蔑视对手的话,我想这场游戏一定没有意义,就算赢了也不光彩。高手对决,比的是境界。
  
  我想我的快乐来自于我的认真,我对伙伴们的信任以及正反辩方的互相尊重与坦诚。不管输赢,我都是快乐的。所以,我为快乐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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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何军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7:50

    [支持反方]
  
  哈哈,玩得有趣。楼上的朋友,我吹毛求疵一下下。你的以上发言,在证明反方的观点。
  
  快乐之一,与快乐的豆子一起快乐。快乐从何来,是因为豆子快乐,你才快乐。如果豆子咧着嘴,不快乐,你也不会快乐。豆子既是个体,也是别人。“你”在自己眼里,是自己,在别人眼里,是“别人”。而获得快乐的途径,最重要的一点是,为别人快乐才有最大快乐,是终极快乐,是真正的快乐。
  
  快乐之二,遇到我这次活动的亲密伙伴,规则跟小月。“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许多,这也是我参加辩论赛最大的收获,跟快乐而又真诚的伙伴在一起,我会更快乐!”而他们的快乐从何而来,是因为他们让“你”快乐了,所以他们快乐,他们是因你这个“别人”才快乐,而“你”也是因为他们这个“别人”而更快乐。
  
   快乐之三,为快乐而辩。此快乐即彼快乐,大家快乐才是真的快乐,换句话说,为别人快乐,才是真的快乐。为快乐而辩,客观说,其实就是为别人而辩也为自己而辩,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自己的快乐,因为,别人快乐了。别人是个体获得快乐的依赖,是渡海的船。如果说为自己,才快乐,难免局限,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快乐。
  
  并非我自命清高,就辩题本身,放大到人类的终极目标上,就是这样,让所有的人都快乐幸福,为了所有人的快乐,是真快乐。
  佛就是这样,基督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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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子扬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8:02

    首先表明一下立场:俺支持正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俺没参加过辩论,不太会说,简单点说就是觉得无论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为自己或为他人,其最终的目的肯定是想让自己活的快乐,没有谁想痛苦的活着,就如规则说的,快乐才是人类的方向,那么即便他是为别人活着,其最终的结果也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这和为自己活着感觉有点殊途同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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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闲云孤鹤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8:35

    俺正方的铁杆!
  人为自己活着快乐,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也是人人都很容易做到,也很容易操作的事情。但是,如果你非的要为别人活着快乐 ,那也是你的选择。但这往往是一句空话,也往往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自己涂脂抹粉的手段。再说了,你若想为别人活着快乐,那还是要有施加对象的,而事情往往是:你想为人家做好事,人家还不一定乐意;你想给人家提鞋,人家还嫌你手粗呢。所以它的可操作性就大打折扣了。
  曾几何时,在那个左倾思想横行,又一大二公的时代,“人要为别人活着快乐 ”的思想是肯定会受到上上下下的赞扬和歌颂的;假如有人提出“人要为自己活着快乐 ”,是肯定会受到批判的,最起码也被视为“封、资、修”的黑货。当事人也会被上纲上线,并遭受到非人的待遇。想一想那个时代,都叫人心惊胆战。
  我们还可以从点与面,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上来讨论这个问题。俗话说:知足者常乐!如果人人都营造好自己的空间,营造好自己的家庭,营造好自己的生活。人又没有过高的奢望,那么人人就都是快乐的了。每个个体都快乐了,那么整个社会就是快乐幸福的了。同时反方辩友一再声称的那个“别人”也是快乐的了。这你还担心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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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shuangyue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19:09

    [坚决支持正方]
  
  俺真没见过这阵势。咋又抒情又佛又基督又吹毛求疵滴,啊哈!俺也凑个热闹?
  
  “一朵花单调,一捧花灿烂。一人是人,两人是从,三人始为众。
   恒古不落的太阳,把温暖把光明撒向大地。万年不歇的河流,灌溉大地,滋养万物。不需太多言语,沉默着的真实就是最好的见证。”
  
  这位楼主,你一朵一朵的花都单调了,一大把花怎么能灿烂嘛?“一人是人,二人为从,三人成众”放到这就是废话,三人成众又怎么样嘛?一个中国人是条龙,这话你没听过?
  “恒古不落的太阳,把温暖把光明撒向大地....”这太阳自个没能量,它怎么撒嘛?不过这句放到我儿子的作文里,是个好句子哩。
  
  "并非我自命清高,就辩题本身,放大到人类的终极目标上,就是这样,让所有的人都快乐幸福,为了所有人的快乐,是真快乐。
   佛就是这样,基督也是这样。"
  
  这位楼主令人肃然起敬,敢这样说话的人,能触及“人的终级的目标”,这类话题的,估计不是佛就是基督。这样的辩论是小事情嘛,扣个这么大的帽子,穿个超大号袍子,有些难看。再说了,你虽说戴着反方的帽,可穿的好像是正方的衣呢。
  
  俺不懂规矩,只是有感而发,希望没搅了大家的雅兴。请大家继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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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小月1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0:31

    【坚持正方】接受反方投降。回反方雨后看花、
  
  唉丫丫丫。。唐僧老师父。。您老人家能不能休息下撒。。。俺刚想没事偷着乐下,你就偏这个时候出来喊话。。。。你方全军覆没你就快乐了么?真的快乐么?不快乐你就明说吗,你不明说俺怎么知道你方不快乐捏。。。。。。表唱着高调戴着高帽牺牲了整体利益还給自个儿扣顶大帽子撒。。。这些花花草草小鱼小虾都是有生命有理解力有思想滴,你酱紫模模糊糊误人误己损人利己的说法很容易损害这些纯洁滴花花草草和周边环境撒。。。。。对于你方大无畏精神的牺牲和投降我方欣然接受,但说实在对我方快乐么有多大影响,你不投降俺方照常快乐撒。。。。。引用你方滴话就是;别人”不仅仅指某个人,可以看作是一个全体的概念。哈哈。。。。。。具体到 这次辩论就是全体人民撒。。。。。。俺方的快乐是为俺们正方全体快乐地!不理解啊。。。。。具体参见九的论文撒。。。估计就你方刚刚为自己全军覆没而快乐的态度也理解不到滴。。。。快乐吗。。首先要建立在自己快乐的基础上滴,不然讲着空虚的论调滴唐僧说啥都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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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小江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0:56

    〔支持正方〕人一定得自己快乐
  
  人当然要自已活的快乐,因为快乐是可以传递的,只有自己快乐了,才能有心情让别人快乐起来......
  
  看过这样一来一段话:“人”字的结构是相互支撑,不为己,何以为人!世间没有真正超凡脱俗的圣人,记住:人首先是生物,是生物就得要需求才能生存,己之不存,何以为人!己之无能,凭何助人!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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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槛菊亦天际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1:25

    [支持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我相信,自己只是融入人群中再也不被认出的平常人,所以,我也相信自己的观点同样具有被大多数人认可的亲和和人气。
  
  我与男友相恋三年,时间空间的距离都未能使这书信传书的日子稀疏中断。或许,快乐便是苦心经营的物事在经过诸多磨难后得以实现。我衷心地信仰着,只到某个人某件事的出现。
  
  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只到意料之外的事情出现才知道原以为的那坚不可摧的信任竟如此苍白。
  终于有一天,我知道有一个女生也爱着他,而他是何态度我无从知晓。一年能见两面的这个06年的冬天,寒假归来的他手机里的几条短信让我对这份苦心经营了三载寒暑的情充满怀疑。他还是当年那个深情的他,而当年的我已非旧人,成了今天的她。那些平淡却尽是生活细节的短信让我在一瞬间心寒胜雪。
  在争执无休止的冷战中,06年飘然而逝。其间的诸多愁苦忧郁让我在数月间苍老好多。
  我永远无法预知上苍将给这段感情一个怎样的结局,正如我从不曾料到,被朋友们羡慕的鸿雁传书之浪漫也会不堪负心汉、第三者的凭天而降。
  所以,后来这柳暗花明却又顺利成章的情感最终得到维持并加深是我始料不及的。我由衷地高兴,并且感表上苍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未留下任何隐患。
  原来,她的那个与她感情最好的堂哥去世了,丢下她的堂嫂,小侄儿,以及她这个与她无话不说的“哥们”。生命尚且如此脆弱,更何况那些虽然很甜密却也很累的感情?这个世上,除了亲人的爱,再没有什么值得相信的感情了....在她的空间里,我发现了事情始末。
  她的那段“你喜欢一个人,可以去追。但假使他已经把爱献给了别人,你再去追,这不仅是愚蠢的,并且是可耻的”换成了“今天的我已死,一切从头来过。--只有快乐是自己的。”
  我知道,她走出了这段感情的迷雾,从最开始的,在良知上的不安到现在的因身边事而彻底明了的醒悟。我想,她是快乐的,因为这个本性不坏的女孩在经历过一些事情后终于知道快乐的真正含义。
  而我,也彻底的放心了,快乐了。因为,如果她没有真正领悟到快乐的含义,是否会一错再错,做出一些令她良心不安且使我也陷入悲痛的傻事?不可知,不可知。
  其它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快乐了,所以我的幸福也触手可及,且无后顾之忧。
  良心的归正才能使快乐长久。而我,就是她的快乐的基础上寻到自己幸福的源泉。
  我只是一个平常人,在良心的驱使下行事,展现自己的心情。我也相信,我的态度与绝大多数人重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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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雁字云笺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1:39

    [支持正方]
  
  不管人有多高的境界,诚如比尔.盖茨似的世界微软顶尖级首领,他也是快乐地做着自己喜欢乐意的事,发财致富,谋取利益.他在积累了雄厚的资源和财富后,才去施乐于人的,而施乐于人的最终目的,也还是为自己活得快乐.
  
  所以说,人啊,活得生动点滋润点自在点,都是为自己心灵能够快乐,在满足了自己快乐的同时才会想到施人为以.没见过贫困地区说支援百万富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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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琴瑟风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1:45

    [支持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只为自己活着的人,得到的快乐是有局限性且不长久的。你不付出能够得到快乐吗?人为别人活着快乐,听起来似遥不可及,但是,其实每个人每天都有意无意地为别人活着,它普通且平凡。因为人是群居动物。你给别人一个微笑,也就可以得到一个微笑。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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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美灵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2:45

    [支持正方] 实在人做实在事
  
   有点乱,捋一捋,哈,介银山银海滴,看到有一张可爱的大胖脸,嗨,是俺们家的宠物鱼。听见你小声念叨着,嘴打转儿地磨叽啥啥呀?咋滴?说俺呢?你大点声,介家伙滴,就这几天被折磨成这样,太可怜,好心疼。下次再参加辩论,可得站好队伍,路线问题是个原则性的大问题,估计这次你会深有感触滴。好,再跟你论几句。
   咋滴?快乐不是一种体验不是一种感觉么?由表及里对刺激的快乐感觉咋就不是快乐了?俺还偏题?俺到是想偏向你那里,可是俺不能,因为那里太是空虚的高尚,太是苍白的伟大,俺实在人,俺就老老实实为自己的活着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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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何军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3 23:19

    [支持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回shuangyue并其他朋友:
  
  ——“这位楼主令人肃然起敬,敢这样说话的人,能触及“人的终级的目标”,这类话题的,估计不是佛就是基督。这样的辩论是小事情嘛,扣个这么大的帽子,穿个超大号袍子,有些难看。再说了,你虽说戴着反方的帽,可穿的好像是正方的衣呢。”——这是shuangyue的话。遗憾的是,你并没有仔细看我的回帖。这一点是肯定的。
  
  如果照你以上说,哈哈,那还辩论什么?小事情嘛,不用往大了说。
  
  但这的确是一个辩论,既然辩,那就得说清楚自己的观点,这有何怪。而且,你说谈及人的终极目标,有点大,只能说明你自己没有思考过关于人类、关于信仰、关于宇宙法则、宇宙精神和宇宙物质的问题,并不代表别人不去思考。既然你认识不到,就慢说此为小事之言。 妥否。
  
  宇宙法则即人的宇宙观、形而上学、规范场等,宇宙精神即宏观、形而中学、电磁场等,宇宙物质是微观、形而下学、量子场等,前者是后两者对立统一的产物。人类的终极目标是,让所有的人获得自由快乐幸福,而不是某一个人。佛家普渡众生,是大无畏的奉献,不是为了一己之私。不到佛的境界,妄谈并讽刺佛,总不能让大家说你愚顽吧。其实佛是不会生嗔的,因为,佛就是为了别人。
  
  还有人说,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是空虚,是苍白的伟大,只能说明,不明白如何才能获得最大快乐,最终的结果是,昙花一现,何其短暂。
  
  我还有一个观点,猪栏理想和榆木哲学,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最大阻碍,现在终于可窥见一斑。
  
  把最好的,给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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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且看浮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01:05

    [支持正方]辩论到了此时,已经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各路辩手各执一词各展所长,公说公有道,婆说婆有理,真是平分秋色各擅胜场。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本来俺站在群众中掂着脚伸着脖子东张西望,听到雨后同学说了句:“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智慧的方式无关快乐,智慧不能带来快乐,更多时候带来的是烦恼。”感觉“智慧的方式无关快乐”这话十分不妥,忍不住跑去偷来劳埃德. 莫里斯的名作《快乐吧!》一文以做不同的观念注解。心想虽是隔靴搔痒,但它山之石总可以攻玉,发篇别人的文章应该不会引起注意,正准备溜之大吉之际,却闻当头棒喝,被何先生说俺没文化,主题都不清楚,还辩什么。
  俺看了半天,觉得自己的主题还算没有弄错,因为俺只是驳斥雨后同学的一句话,觉得他说的智慧和快乐没关系这话有些片面。到是何先生一上来说了句“智慧的方式怎么能和快乐没有关系呢。”让俺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莫非是打入反方的正方内部人员,借批驳俺的观念之际以达到支持正方的目的?不然怎么一边说俺主题不清,一边帮着俺把俺的观点又重申一遍?智慧和智慧的方式是两个不同概念?这有点象绕口令,俺这榆木脑袋还真没办法理清二者的不同,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俺的的确确天地良心没敢做抒情状。因为这篇文章不是俺写滴,是劳埃德. 莫里斯他老人家写滴,如果他老人家泉下有知,这篇至为优美散发着思想之光的散文,被人说成逻辑混乱,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如此而已,不知道会不会请求上帝、佛祖还有基督一起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跑到村子里来辩论一次。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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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且看浮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01:08

    好了,言归正传。为了证明俺支持正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的辩题不是说不出道理来的苍白。也为了证明俺觉得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的辩题有些好高骛远,不是俺的理解有问题。俺不得不硬着头皮,蹭着墙根,晃悠到台前来,清清嗓子发个言。
  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死亡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老百姓心中没有信仰,物质意义上的幸福生活,它仅仅是一个指标,而真正从内心感到安定和对于政权的认可,则来自于信仰。现在有一种说法,说二十一世纪评估各个国家人民生活得好与不好,已经不是过去简单的GNP(国民生产总值),还要看GNH(国民幸福指数)。也就是说,评估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富强,不能单纯看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 更要看每一个老百姓内心的感受——他觉得安全吗?他快乐吗?他对自己的生活真正有认同吗?
  由此似乎可以说,百姓们如果人人发自内心的感到安全和快乐,然后全身心的投入国家的建设,那这个国家离富强也不会太远了。看来,即使是上升到国家的高度,也还是要强调人活着首先要保证自己快乐!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无忧才会谈论无私忘我的奉献。贫贱夫妻百事哀,温饱都不能解决,怎么有心思去谈论爱情?
  现在很多学者都会焦虑公民教育问题。我们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美国很多学校有公民教育课程,很多学者撰写《公民读本》,由国家出钱印刷,免费赠与学生阅读。一般前言里会引用一位伟大哲学家的话:“了解你自己。”一个好公民,首先要了解自己。从“你,一个人”开始,谈“一个健康的人”、“你和你的个性”、“和他人相处”,直到“做个好公民。”《公民读本》要告诉孩子们的,是这个国家建立在一个理念之上的,那就是:每个人都很重要。尤其是:个人很重要。个人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你不想被伤害,就不要伤害别人。自己不愿意做的也不要让别人承担。一个好公民是一个善于调节自己的人。然后才是善于学习和思考。事实上,《公民读本》在告诉所有的学生和公民,民主很具体。要改造社会吗?先从把自己改造成一个好公民做起。做好了自己,你最终会发现,自己和别人的生活都会变得更容易。它强调的最多的,就是:个人的幸福是最重要的。所以,《公民读本》的第一课,谈的就是:你。
  吾欲仁,则斯仁近矣!推己及人,试问一个成天愁眉苦脸,连自己都不快乐,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么能够带给别人快乐和幸福?有语云,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都是以人为本的!虽说最终目的是为了“天下”,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先要修身,身修而家齐,而后才能推诸其他。如果你想让一个乞丐快乐,就必须有施舍的资本,如果你自己也是乞丐,那只有一起等别人来施舍了。所以,首先你要有快乐的资本,才有能力去让别人快乐。也许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乞丐是不快乐的?人家无忧无虑,不需要你。那就是子非我,我非鱼的绕口令了,呵呵。
  独乐孰若众乐?我看,这话也不尽对的!那要看这个人是什么脾性,有的人喜欢分享快乐,有的人就喜欢独自享受!还是一个个性问题,个性就难免提到个体,个体就是我们自己。老说别人快乐了,自己就更快乐,有了一个“更”字,那最终还不是为了自己“更”快乐?正常的程序是,先要自己发现一样乐事,觉得可乐,才拿出来众乐!进而自己更乐!
  佛云:拔苦即是乐!让别人去掉痛苦的过程就是快乐。不管因为什么帮助了别人,帮助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他一但有了帮助之心,快乐已经先在自己心里形成了,为自己快乐还是别人快乐,不就是讨论一个先后的问题吗?为别人快乐听起来很高尚,所以反方辩起来理直气壮慷慨激昂,为自己快乐显得很自我,所以正方辩起来实事求是沉稳踏实。
  其实这个辩题的立意是交叉存在的。人与人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悲欢离合爱恨情仇错综复杂,亲人与亲人间,朋友与朋友间,谁能脱离谁而存在?我希望自己快乐,同时希望你也快乐。我有个好朋友就常说:我希望你们都过得比我好,都比我有钱,这样我比你们还高兴。我知道她的说法发自内心,她捐款给绝症患者,十年如一日给丈夫的老家寄钱财衣物,从不间断,她真诚的为别人快乐,是因为她家庭幸福,衣食无忧,她有足够的能力和悠闲的心态帮助以及祝福别人,如果生活窘迫,吃了上顿没下顿,恐怕她要帮助别人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吧。
  所以说,为自己快乐,不是说狭隘自私的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伤害别人,而是说,先自己帮助了自己,自立自强,有了立世的资本,然后能够更好的帮助别人,使帮助的质量得以提高,使帮助的方式得以尽善尽美。
  如果想让别人充满阳光,首先自己心里必先充满阳光。
  所以俺的观念是:人先为自己活着快乐,然后也为别人活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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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一切皆有规则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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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闲云孤鹤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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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小月1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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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一池秋梦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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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寒水月沙 Re:[反方三辩*寒水月沙]真实的见证 回复时间: 2007.04.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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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人们心灵的,不是文字的华丽,而是思想的冲击。
真理往往都是大白话,喜欢真实,喜欢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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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雁字云笺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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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戈壁红柳912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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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6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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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何军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2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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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阿呆是我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回复时间: 2007.04.3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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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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