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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江月的《[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何军邑 收藏:0 回复:0 点击:128 回复时间: 2007.04.23 16:16:32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支持反方]
  
  楼上的且看浮云言之差矣。你觉得正方“人为自己活着快乐”的辩题有道理,可你却说不出什么道理来,苍白得紧。你觉得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的辩题有些好高骛远,说明你的理解有问题,偏离了主题,那还辩什么。
  
  智慧的方式怎么能和快乐没有关系呢。不懂得聪明的方式去获取快乐,何来幸福。而这个智慧的方式,唯有给朋友、给亲戚、给周围、给大众、给世界、给人类带来快乐,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快乐。没有载体和方式的快乐,不存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只是海市蜃楼的美景,空中楼阁的东东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同时注意,智慧和智慧的方式,两个不同概念。
  
  至于且看浮云后面的抒情状,在我看来,逻辑混乱,语无伦次,不知所云。让我有一比,仿佛让人看见一幅画,水彩画,一个没耕过地的人,站在田埂,双手插腰,望茫茫绿涛,故作哲人状,给一个正在田里锄草的庄稼能手,指手划脚,高谈阔论,试论小麦是怎么绿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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