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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江月的《[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槛菊亦天际 收藏:0 回复:0 点击:84 回复时间: 2007.04.23 21:25:01

Re:[村辩三期·裁判令七号]自由辩论帖


  [支持反方]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我相信,自己只是融入人群中再也不被认出的平常人,所以,我也相信自己的观点同样具有被大多数人认可的亲和和人气。
  
  我与男友相恋三年,时间空间的距离都未能使这书信传书的日子稀疏中断。或许,快乐便是苦心经营的物事在经过诸多磨难后得以实现。我衷心地信仰着,只到某个人某件事的出现。
  
  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只到意料之外的事情出现才知道原以为的那坚不可摧的信任竟如此苍白。
  终于有一天,我知道有一个女生也爱着他,而他是何态度我无从知晓。一年能见两面的这个06年的冬天,寒假归来的他手机里的几条短信让我对这份苦心经营了三载寒暑的情充满怀疑。他还是当年那个深情的他,而当年的我已非旧人,成了今天的她。那些平淡却尽是生活细节的短信让我在一瞬间心寒胜雪。
  在争执无休止的冷战中,06年飘然而逝。其间的诸多愁苦忧郁让我在数月间苍老好多。
  我永远无法预知上苍将给这段感情一个怎样的结局,正如我从不曾料到,被朋友们羡慕的鸿雁传书之浪漫也会不堪负心汉、第三者的凭天而降。
  所以,后来这柳暗花明却又顺利成章的情感最终得到维持并加深是我始料不及的。我由衷地高兴,并且感表上苍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未留下任何隐患。
  原来,她的那个与她感情最好的堂哥去世了,丢下她的堂嫂,小侄儿,以及她这个与她无话不说的“哥们”。生命尚且如此脆弱,更何况那些虽然很甜密却也很累的感情?这个世上,除了亲人的爱,再没有什么值得相信的感情了....在她的空间里,我发现了事情始末。
  她的那段“你喜欢一个人,可以去追。但假使他已经把爱献给了别人,你再去追,这不仅是愚蠢的,并且是可耻的”换成了“今天的我已死,一切从头来过。--只有快乐是自己的。”
  我知道,她走出了这段感情的迷雾,从最开始的,在良知上的不安到现在的因身边事而彻底明了的醒悟。我想,她是快乐的,因为这个本性不坏的女孩在经历过一些事情后终于知道快乐的真正含义。
  而我,也彻底的放心了,快乐了。因为,如果她没有真正领悟到快乐的含义,是否会一错再错,做出一些令她良心不安且使我也陷入悲痛的傻事?不可知,不可知。
  其它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快乐了,所以我的幸福也触手可及,且无后顾之忧。
  良心的归正才能使快乐长久。而我,就是她的快乐的基础上寻到自己幸福的源泉。
  我只是一个平常人,在良心的驱使下行事,展现自己的心情。我也相信,我的态度与绝大多数人重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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